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80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上訴字第18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04日

裁判案由: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1806號上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呂有峻選任辯護人陳偉展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3號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1月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林清鈞
法官黃小琴法官郭瑞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淵瀛中華民國108年11月4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