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原簡上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原簡上字第13號上訴人 何芯銹 訴訟代理人 郭志偉 律師被上訴人 張廷宣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 律師上列當事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世聰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書記官張詠昕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原簡上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原簡上字第13號上訴人 何芯銹 訴訟代理人 郭志偉 律師被上訴人 張廷宣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 律師上列當事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世聰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書記官張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