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繼字第15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繼字第1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選任遺產管理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繼字第159號聲請人 吳德川
吳水仙 蔡吳 孔雀關係人 胡忠義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被繼承人 吳永富 選任遺產管理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選任胡忠義為被繼承人吳永富(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最後住所:住雲林縣○○市鎮○里○○路000號3樓、於民國98年11月24日死亡)之遺產管理人。
准對被繼承人吳永富之繼承人為承認繼承之公示催告。
被繼承人吳永富之繼承人,應自前項公示催告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翌日起6個月內承認繼承,上述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被繼承人吳永富之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剩餘即歸屬國庫。
聲請程序費用由被繼承人吳永富之遺產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緣被繼承人吳永富之父 吳鉗 於民國(下同)81年4月18日死亡,遺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被繼承人吳永富與聲請人吳德川、 陳吳水仙 、蔡吳孔雀及第三人 吳元三 (嗣於105年3月3日死亡)為吳鉗之繼承人,且均未對吳鉗之上開遺產聲明拋棄繼承,迄今亦未就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惟被繼承人吳永富業於98年11月24日死亡,又其全體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經本院以99年度司繼字第86號准予備查在案,亦未經親屬會議選定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復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84點明定:「繼承人之一未辦竣繼承登記前死亡,且無合法繼承人者,應選定遺產管理人,由遺產管理人會同其他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致聲請人無法就吳鉗之上開遺產辦理繼承登記,為保障聲請人之繼承權利,爰依民法第1178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選任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等語。
二、按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而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1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定6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又被繼承人之所有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亦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民法第1177條、第1178條、第1176條第6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除戶謄本、戶籍謄本、本院准予拋棄繼承函、吳鉗及被繼承人吳永富之繼承系統表、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全國贈與資料清單、遺產稅死亡前二年內有償移轉不動產明細表、遺產稅信託課稅資料參考清單、吳鉗之遺產清冊、土地登記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書等件為證,並有雲林○○○○○○○○110年3月2日雲虎戶字第1100000785號函在卷可稽,且經本院依職權調取本院99年度司繼字第86號拋棄繼承事件卷證資料查閱屬實,足資證明被繼承人吳永富之遺產即其繼承自吳鉗如附表所示遺產部分確屬無人承認繼承之狀態,從而,聲請人以利害關係人身分聲請指定被繼承人吳永富之遺產管理人,核與首揭規定尚無不合。
四、本院審酌本件被繼承人吳永富有繼承自其父吳鉗如附表所示之遺產,並非全無遺產,而其繼承人既均已拋棄繼承,應無再擔任遺產管理人之主觀意願,難免因其無意管理而影響管理事務之進行,與遺產管理之本意即不相符。況法定繼承人一般客觀上多缺乏遺產管理之專業知識及管理能力,難認屬適當之遺產管理人之人選。經本院去函轄區登錄之專業人士徵詢意願,經地政士胡忠義具狀同意擔任本件遺產管理人,有其出具之同意書1份可按,併考量關係人胡忠義現為執業地政士,非但具有專業知識及能力,且與被繼承人吳永富所遺遺產間無利害關係,若由其擔任本事件之遺產管理人,定能秉持其專業倫理擔當此具公益性質之職務,並順利達成管理保存及清算遺產之任務。執此,本院認為由地政士胡忠義擔任被繼承人吳永富之遺產管理人,應屬妥適,爰裁定如主文第1項所示,並依法為承認繼承之公示催告。末按,民法第1185條規定:第1178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附此敘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27條第4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
家事法庭法官潘雅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
書記官陳智仁附表:
編號財產標示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2101/62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12,0801/483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1,2324/964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5094/965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4,1621/486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5752/487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6811/488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3242/489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1,2351/4810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2,8901/4811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1072/4812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5092/4813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8242/4814雲林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232/4815雲林縣○○鄉○○村○○00號房屋61.7010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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