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促字第 32133 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司促字第 3213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司促字第32133號債 權 人 江欣怡債 務 人 張濬洧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應徵裁判費新臺幣5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