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簡上字第1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6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簡上字第107號上訴人 劉國豪 訴訟代理人 藍慶道 律師被上訴人 吳國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許嘉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書記官謝靜茹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簡上字第1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6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簡上字第107號上訴人 劉國豪 訴訟代理人 藍慶道 律師被上訴人 吳國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許嘉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書記官謝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