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1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106號聲請人中聯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麗珠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洪達立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四張本票是否均經提示?提示日期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1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106號聲請人中聯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麗珠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洪達立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四張本票是否均經提示?提示日期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