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46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4619號債權人 陳秀月 上列債權人聲請本院向債務人 謝文慧 發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陳報並釋明聲請人就本件債之履行是否有利害關係。
(並提出聯絡電話)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
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46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4619號債權人 陳秀月 上列債權人聲請本院向債務人 謝文慧 發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陳報並釋明聲請人就本件債之履行是否有利害關係。
(並提出聯絡電話)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
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