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簡易庭109年度員簡字第331號民事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 林簡易庭 民事判決 109年度員簡字第331號
原   告 劉OO
被   告 楊OO
訴訟代理人  呂承翰 律師
       俞力文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5萬元,及自民國109年9
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87.5%,其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1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得以35萬元預供擔保免為假
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原告與訴外人甲○○為夫妻,雙方育有子女,原
本家庭幸福美滿,然甲○○於民國109年1月起,對原告之
態度轉趨冷淡,甚至多次出言要求離婚,原告無意間於109
年6月某日發現甲○○手機內有與被告曖昧對話,被告稱呼
甲○○「親愛的」、「老婆」等語,並提供A片給甲○○看
,且被告因資力不足,甲○○還於109年6月1日匯款新臺
幣(下同)20萬元給被告,被告當時還傳訊息給甲○○表示
:「妳就當作妳是花錢跟喜歡心愛的人援交做愛吧,我跟妳
在一起時,我也是很盡力的讓妳舒服,讓妳爽的,你應該知
道,我可以給妳老公無法給妳的爽快舒服及高潮」。被告又
稱:「我認識妳,是因為欣賞妳是個英文老師。當時我覺得
從來沒有跟英文老師做愛過,覺得很新鮮感。我再喬時間見
妳,讓妳舒服。我跟妳在一起,我也是很努力的讓妳舒服爽
快。」等語。可認被告與甲○○關係已超乎正常友誼關係,
而屬於侵害原告配偶權之不正常往來,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4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答辯:原告所提出之證物二均為影本,被告無法確認證
物內容之完整性與形式真正性,故否認證物二之形式證據能
力。又從原告提出之LINE對話紀錄並無法證明被告與甲○○
有發生性行為或衣衫不整或曾為性交、猥褻之情形,足見被
告並未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且甲○○罹患舞蹈症可能導致人
格改變,因而要求與被告離婚,原告不能證明被告與甲○○
之聊天侵害其配偶權等語。並聲明: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予假執行。
三、本院判斷:
(一)原告主張甲○○為其配偶,且甲○○曾於109年6月1日
匯款20萬元予被告等情,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匯款申請
書為證(見員簡卷第15、249頁),且為被告所不爭執,
應堪信為真實。
(二)按私文書應由舉證人證其真正。但他造於其真正無爭執者
,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357條定有明文。故私文書之
真正,如他造當事人有爭執者,則舉證人應負證其真正之
責(最高法院47年度台上字第1784號判決意旨參照)。本
件被告雖爭執原告所提出之LINE對話紀錄之真正,然查,
原告所提出之LINE對話紀錄雖僅為文字檔案,然其中109
年7月27日晚上10點、同年7月28日晚上7時20至24分、
36至41分之對話內容,均與原告所提出之甲○○手機翻拍
照片相符(見員簡卷第137至159頁),又該對話紀錄中
,被告曾於109年5月30日向甲○○借款,而甲○○亦於
109年6月1日下午12時29分回稱正在匯款,被告並於下
午3時28分回覆收到匯款等語(見員簡卷第89頁),而原
告所提出之上開匯款申請書其匯款時間亦為109年6月1
日,與上開對話紀錄相符,且上開對話內容連續未中斷,
應堪信為真正,並可認該對話紀錄確實為被告與甲○○之
對話,被告此部分之答辯尚不足採。
(三)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
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2項規
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
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5條第1、3項
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婚姻係以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
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互守誠實
,係為確保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
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
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
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最高法院55年度台上
字第205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有配偶之人與他人之交
往,或明知為他人配偶卻故與之交往,其互動方式依一般
社會通念,如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並足動搖
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目
的時,難認並無以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之
故意。亦即倘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與他人發生足以破壞
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行為者,則該第三人與
不誠實之配偶即為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之共同侵權行為人。
(四)觀諸原告所提出如附件所示被告傳送予甲○○之LINE對話
內容,足認被告明知甲○○為有配偶之人,而依如附件編
號8所示之對話紀錄及證人甲○○於本院審理時之證詞(
見員簡卷第261頁),可認被告曾與甲○○發生性行為,
且其餘對話中亦可見到被告稱呼甲○○「親愛的」、「老
婆」等語,則被告與甲○○間之交往顯已逾越結交普通朋
友等一般社交行為而屬婚姻關係外之不正常往來,非一般
婚姻信守誠實之配偶所得容忍,足以破壞原告與甲○○夫
妻間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論被告之行為,核
屬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不法侵害原告基於婚姻關
係而享有之配偶身分法益,且嚴重破壞原告婚姻關係之美
好和諧,自屬情節重大。則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
請求被告賠償其非財產上損害之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
至於證人甲○○雖於本院審理時又證稱未與被告去汽車旅
館發生性行為(見員簡卷第263至264頁),然該等證言
與前揭LINE對話內容不符,諒係由於證人甲○○所罹患之
舞蹈症導致其精神狀況不穩定所致,尚難以此為被告有利
之認定,附此敘明。
(五)另按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
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
量定,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
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
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47年度台上字第1221號、51年度
台上字第223號判決意旨參照)。本院審酌兩造之學經歷
及卷附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見員簡卷第
199至204頁)所示之財產狀況,及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法
益並破壞原告家庭圓滿之行為及程度、原告所受精神之痛
苦等一切情狀等情,認原告因被告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行
為而受有之非財產上損害應以35萬元為相當,於此範圍內
之請求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超過此金額之請求,則屬過
高,應予駁回。
(六)再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依民法第229條第2項之規定,
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
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者
,與催告有同一效力。而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
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
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
百分之5,民法第233條第1項、第203條分別有明文。
本件原告對被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核屬無確定
期限之給付,然既經原告起訴而送達訴狀,被告迄未給付
,當應負遲延責任,故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自起訴狀繕本送
達翌日(即109年9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計算之利息,核無不合,併予准許。
四、結論:本件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35萬元
及自109年9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
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則非有據,應予駁
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
審酌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述。
六、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合於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准被告為原告預供擔保,
而免為假執行。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均因訴之
駁回而失其附麗,應併予駁回。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員林簡易庭法官徐啓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
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書記官張莉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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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對話內容│
│││(A:被告,B: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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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年5月10│……│
││日晚上9時5│A:沒有感情的婚姻,根本沒有意義,離婚吧~才能開心做│
││分至10時32分│自己,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A:晚安│
│││B:不需要財產嗎?小孩長大了,是可以徵取(應為爭取之│
│││誤)探望權,太便宜他│
│││B:他有一筆800的土地│
│││B:萬│
│││B:我問他看看,他若答應,就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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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年5月30│……│
││日下午6時42│A:星期一上午,你真的會匯錢給我?│
││分至45分│A:沒有錢,好沒有安全感喔~│
│││B:會│
│││A:我都存不了錢,│
│││A:你除了匯款給我,還可以教我存錢嗎?│
│││A:我把妳當老師│
│││A:教導我儲蓄存款的老師也行│
│││A:好嗎?│
│││A:我真的不想要很窮困│
│││A:生活的好累│
│││A:妳能教我嗎?│
│││A:星期一你匯款完畢記得賴我喔,我再去郵局刷簿子看看│
│││。│
│││A:確定收到了,馬上賴通知你。│
│││A:還有,謝謝親愛的。│
│││A:解救我的困難│
│││A:我此生不會忘記你的│
│││A:【貼圖】│
│││B: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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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9年6月1│……│
││日下午12時29│B:我正在匯│
││分至3時29分│B:早上在睡│
│││B:吃藥就是早上睡│
│││B:靠我媽11點叫│
│││B:匯好了│
│││B:我走了才說有撞到機車,幸好不嚴重,大約1000│
│││B:我有兩片該板金,就是怕又撞,不敢修│
│││B:竟然要機車3510│
│││A:(通話時間1:57)│
│││A: 雪如 ,我收到匯款了│
│││A:謝謝妳幫助我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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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年6月12│……│
││日下午7時53│A:上大夜班時,人又會很累。│
││分至8時29分│B:確實,我失眠就知道您的痛苦│
│││A:我本好想要妳再匯30-50萬元給我,這樣子我就真的比│
│││較好過了,但又怕妳說我要求太多,我就沒有提了。│
│││A:我不一定要買中古屋因為還是很貴,但至少有些錢可以│
│││把兒子養大,及支撐幾年的生活開銷。│
│││A:我就很│
│││A:沒有壓力了│
│││A:我只是說出我的想法啦│
│││A:妳這輩子也遇不到第二個我了│
│││A:我們也算是有特殊情感上的緣份│
│││A:雖然不是妳親弟弟要匯150萬元,但能有50萬元,我就│
│││可以生活下去了│
│││A:妳可以考慮看看│
│││A:我輪班能見你的時間也不多│
│││A:休假又少,休假常常要練球,我喜歡偶爾去比賽,是我│
│││小小的興趣啦。│
│││A:我當妳是知心能講祕密的人│
│││A:才直接說的│
│││A:以上你如果有不喜歡聽,或討厭的話,請妳見諒。│
│││B:我有聽到你的想法了,我需要考慮。│
│││A:我還是會努力輪班把兒子養大,我媽媽腎臟功能也剩下│
│││14%而已了,我雖然跟我媽媽的傳統觀念很不合,但是│
│││我還是會擔心她的。│
│││A:妳懂的。│
│││A:我真的不適合住在家裡是因為我媽媽太傳統了│
│││A:我生活上都不能完全做自己│
│││A:做什麼她都有意見│
│││A:好的,謝謝你,希望50萬元沒有影響妳整個退休生活。│
│││妳考慮清楚再匯款吧。│
│││A:我不勉強│
│││B:我懂了│
│││A:但有匯給我,妳真的是做大善事了,我也會永遠感恩在│
│││心裡。│
│││A:此生不會忘記妳的。│
│││A:我曾經很努力讓妳很舒服│
│││A:我看得出來妳很舒服│
│││A:我也很開心│
│││A:呵│
│││A:只是我現在有女友,比較不方便常見面,但偶爾見面,│
│││我還是願意見妳的。│
│││A:你了解嗎?│
│││A:請妳也體諒我有女友還願意見妳的珍惜程度│
│││A:其實我輪班每3天就換一次班,整個生理時鐘都亂掉了│
│││,又加班常常上12小時,真的蠻辛苦的,但又不得不認│
│││命做,因為我沒有選擇了。│
│││A:只希望我兒子能平安長大就好│
│││A:【貼圖】│
│││B: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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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9年6月19│……│
││日上午7時29│A:我不曉得妳有沒有出門,還是睡過頭,我在房間休息等│
││分至上午10時│妳好了,我在女友旁邊陪她,她人不舒服,等妳確定出│
││54分│門,幾點到(台中高鐵站)烏日,我再提前出門去接你│
│││。│
│││A:妳出門了嗎?│
│││A:妳已讀了耶│
│││A:?│
│││……(被告在談論甲○○與他人之交易糾紛)│
│││A:妳怎麼都沒有接聽電話?│
│││A:【貼圖】│
│││B:我搭,9:30│
│││A:好│
│││A:【通話時間1:43】│
│││A:我準備出門了│
│││A:我在開車了│
│││A:我開超過一站到台中,妳我等一下,我下一站迴轉再南│
│││下烏日。│
│││A:哈│
│││B:9:30來不及,改10:00│
│││B:到10:30│
│││A:【通話時間1:47】│
│││A:你快到了吧?│
│││A:【未接來電】│
│││A:【未接來電】│
│││A:【未接來電】│
│││B:【通話時間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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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9年6月19│A:【未接來電】│
││日下午2時43│B:我上高鐵了│
││分至下午2時│A:好,我剛回家│
││51分│A:先忙了│
│││A:妳要保重身體喔│
│││B:好│
│││A:今天整天看到妳的精神狀態│
│││A:真的差很多│
│││A:我心疼又感慨了│
│││A:要保重嘿│
│││B:好│
│││A:我先忙喔│
│││B: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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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9年7月27│……│
││日下午9時11│A:我朋友很多,但我知道妳曾經有給我。│
││分至下午10時│A:要不然我早就離開了│
││5分│A:我承認我很缺錢│
│││A:我很需要錢面對很多生活開銷│
│││A:但是妳說要幫助妳的姪子之後,我就知道妳不會再匯款│
│││給我了。其實男人會花錢去找援交,妳就當作妳是花錢│
│││跟心愛的人援交做愛吧。我跟妳在一起時,我也是很盡│
│││力的讓妳舒服,讓妳爽的,你應該知道。│
│││A:還有,我承認我很色的,男人都是色的,只是看怎麼色│
│││而已,不是嗎?│
│││……│
│││A:妳臉書我封鎖了,不好意思。從此以後,留下賴就好了│
│││。但先禮後兵,妳如果 連賴 的內容都還是沒有禮貌,沒│
│││有正常講話的話,那麼真的要對不起了,我連賴都不會│
│││留了。但妳如果還珍惜我這個曾經的男人,我們各取所│
│││需,我想要錢,你不缺錢,妳可以幫助我,我會繼續連│
│││絡的。別說我現實,因為我經濟壓力真的很大,只是你│
│││不知道而已。│
│││A:我可以給妳老公無法給妳的爽快舒服及高潮,但是請妳│
│││不要把我們的關係,跟我朋友扯在一起,我們是我們,│
│││這完全是二碼子的事情,……│
│││B:是我錯│
│││A:如果妳還珍惜我,喜歡我,我可以繼續讓妳偷偷的喜歡│
│││我,偶爾資助我經濟,我還會願意偶爾陪妳做愛,各取│
│││所需(但不能常常喔,是偶爾)│
│││A:因為我放假的重心都在打撞球,練球,找高手切磋學習│
│││,讓我更加進步,撞球是我目前最大的興趣。│
│││A:記住妳這句話,我不是要妳跟我認錯,而是要妳以後不│
│││要再犯了,不然我真的會離開妳的,希望妳了解。│
│││B:我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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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9年7月28│……│
││日晚上7時7│A:沒事我應該不會賴妳打擾妳了│
││分至晚上10時│B:為何│
││1分│A:讓妳每天好好陪陪妳老公啊│
│││A:妳應該不會想要再外遇了吧?│
│││A:妳們最近有做愛嗎?│
│││A:舒服嗎?│
│││A:爽嗎?│
│││B:沒│
│││A:要多做愛比較健康啦│
│││B:跟誰│
│││A:跟妳老公啊│
│││A:【貼圖】│
│││B:怎可能│
│││A:如果有一天我突然說要開車去嘉義交流道附近找妳,接│
│││妳來我車上,我們再去起汽車旅館,妳會很開心嗎?│
│││B:當然│
│││A:其實我自己覺得我也很色,是不是啊?│
│││A:男生不色就不叫男人了│
│││A:只是看跟誰│
│││B:我懂│
│││A:其實妳不是外表美貌贏的│
│││A:妳是有在乎我,也恩於我│
│││A:我感受的到│
│││A:但我很不喜歡妳亂講話│
│││A:這樣子我會永遠不想要再連絡了│
│││A:我說過,我跟我朋友是我的事情│
│││A:就算我跟別人約會,做愛也是我的事情│
│││A:那妳有解嗎?│
│││A:妳沒有權利管我│
│││B:是│
│││A:我認識妳,是因為欣賞妳是個英文老師│
│││A:當時我覺得從來沒有跟英文老師做愛過,覺得很新鮮感│
│││A:但是我很容易退新鮮感│
│││A:包括女友也是│
│││A:沒有辦法,我就是這樣子的人│
│││B:我懂│
│││A:我們還能連絡│
│││A:應該剩下性愛的爽快或是金錢上的支助我吧│
│││A:妳接受嗎?│
│││A:妳說實話沒有關係的│
│││A:我都洗耳恭聽│
│││B:是│
│││A:就算我們有利益關係,也是妳我自願的。│
│││A:跟我女友及我的女性朋友,完全無關的。│
│││A:妳接受嗎?│
│││A:接受再見面吧~│
│││B:接受│
│││A:但我可以盡量的讓妳舒服爽快│
│││A:妳知道的│
│││A:其實妳的20萬元,我花到剩下12-13萬元而已了│
│││A:妳不要罵我喔│
│││A:我開銷很多│
│││A:妳自願給我的,就讓我靈活運用吧│
│││A:好嗎?│
│││B:好│
│││……│
│││A:我算是妳的密友│
│││A:妳知道嗎?│
│││A:很私密的人│
│││B:沒錯│
│││A:恩│
│││A:就當作我們相欠債吧│
│││A:哈哈│
│││A:妳賺到舒服爽快,我賺到金錢平衡我的生活壓力│
│││A:妳接受嗎?│
│││A:親愛的│
│││A:老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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