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原金訴緝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原金訴緝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顥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賴忠杰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相關法律修正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1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黃玉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其良中華民國113年8月12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原金訴緝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原金訴緝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顥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賴忠杰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相關法律修正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1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黃玉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其良中華民國1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