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3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35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家安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庭瑜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3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35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家安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庭瑜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