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8年度桃小字第2586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桃小字第2586號
原   告  鄧鈞隆
訴訟代理人  陳湘傳 律師
被   告 愛度家居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薔薇
訴訟代理人  機淑敏
上列當事人間消費糾紛事件,業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
欠明瞭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廖子涵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6  日
               書記官 賴家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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