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17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上易字第1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上易字第178號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林錦瑞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賭博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651號,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8月23日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官黃瑞華
法官謝靜慧法官游士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佳鈴中華民國10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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