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4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4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44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盟宗選任辯護人沈志成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8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彭全曄
法官劉思吟法官陳世旻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逸翔中華民國10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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