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上易字第56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上易字第561號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 陳明 秀訴訟代理人 周威君 律師複代理人 徐翊昕 律師被上訴人即附帶上訴人 鄭惠真
訴訟代理人 蘇奕全 律師複代理人 薛祐珽 律師訴訟代理人 陳孝賢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901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被上訴人為附帶上訴,本院於111年8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及附帶上訴均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關於上訴部分由上訴人負擔;關於附帶上訴部分由被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上訴人即附帶上訴人鄭惠真(下稱鄭惠真)主張:伊與訴外人蔡 育昇 原為夫妻,於民國94年10月7日結婚,育有一女,於110年4月15日間離婚。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 陳明秀 (下稱陳明秀)與 蔡育昇 為同事,明知伊與蔡育昇婚姻關係存續中,卻仍於109年9月22日起至110年4月15日間,與蔡育昇有如附表編號1至7、9至17、19至20所示之親密言語、在外過夜、牽手出遊等逾越一般男女來往分際之行為,不法侵害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致伊精神受有重大之痛苦,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3項等規定,於原審聲明請求陳明秀給付新臺幣(下同)8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原審判命陳明秀給付鄭惠真20萬元本息,並附條件為准、免假執行之宣告,另駁回鄭惠真其餘之訴。陳明秀就其敗訴部分全部聲明不服上訴,鄭惠真亦就其敗訴部分提起附帶上訴)。於本院答辯聲明:上訴駁回。另附帶上訴聲明:㈠原判決關於駁回鄭惠真後開第㈡項之訴部分廢棄;㈡陳明秀應再給付鄭惠真60萬元,及自110年7月20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二、陳明秀則以:鄭惠真所提之附表編號1至7、9至17、19至20所示電子郵件、錄音等資料,均係以妨害秘密之方式竊錄蔡育昇於私人領域與他人之通訊紀錄,侵害伊及蔡育昇之隱私權,應排除其證據能力。又依寒舍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寒舍酒店)、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晶華酒店)函覆內容,均無伊與蔡育昇共同入住資料,無法證明伊與蔡育昇有不正當交往或同住旅館過夜之事。另附表編號4至7、9至20之對話、影片內容,係因蔡育昇存有性別認同障礙,心理上自認為女性,伊等因此成為閨密友人,方有類似於女性朋友間之對話、牽手或挽手行為,伊等間並無逾越一般男女來往分際之行為。另縱認伊有侵害陳明秀之配偶身分法益行為,然陳明秀長期忽視蔡育昇性別認同障礙情形,其等間早已於110年4月15日離婚前分房而睡,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難認陳明秀所受身心損害,為伊所造成,原審判命伊給付精神慰撫金20萬元,實屬過高等語,資為抗辯。並上訴聲明:㈠原判決不利陳明秀部分廢棄;㈡上開廢棄部分,鄭惠真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就附帶上訴答辯聲明:附帶上訴駁回。
三、經查鄭惠真主張其與蔡育昇於94年10月7日結婚,育有一女,於110年4月15日離婚;陳明秀與蔡育昇為同事,知悉蔡育昇為配偶之人等情,為陳明秀所不爭執(本院卷第123頁),且有兩造之戶籍資料可參(見限閱卷第13至15頁),信屬真實。又鄭惠真主張陳明秀與蔡育昇於109年9月22日起至110年4月15日間,有如附表編號1至7、9至17、19至20所示之親密言語、在外過夜、牽手同行等行為而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則為上訴人否認,並以上開情詞置辯,本院判斷如下:
㈠、按民事訴訟法對於證據能力並未設有規定,違法取得之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應從誠信原則、正當程序原則、憲法權利之保障、違法取得證據侵害法益之輕重、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等加以衡量(最高法院106年台再字第60號判決意旨參照)。次按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93、490、535號等解釋明揭隱私權為維護人性尊嚴、保障追求幸福所不可或缺之憲法價值之一,應於各公私實證法領域中予以實現,惟人民有訴訟權,亦為憲法第16條所明定。隱私權之保護與訴訟權之保障發生法益衝突,如以侵害隱私權之方法取得之證據,民事訴訟法未如刑事訴訟法相同對證據能力設有規定,應從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違法取得證據所侵害法益之輕重、及防止誘發違法收集證據之利益(即預防理論)等予以衡量,非可一概否認其證據能力。衡諸一般社會現況,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之行為,常以隱秘方式為之,並因隱私權受保護之故,被害人舉證極為不利,當行為人之隱私權與被害人之訴訟權發生衝突時,兩者應為一定程度之調整,以侵害隱私權之方式取得之證據是否予以排除,應視證據之取得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而定。經查,鄭惠真所提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電子郵件、訂房紀錄,為蔡育昇與鄭惠真因共用筆記型電腦、iPad後未登出帳號,於鄭惠真使用上開電腦設備時所發現一節,業經鄭惠真陳明(本院卷第300頁),固非無侵害蔡育昇隱私權之虞,然此於同住家人或夫妻間共用電腦設備時難免發生;佐以鄭惠真取得上開電子郵件、訂房紀錄之過程,並無證據證明其係以破解密碼或其他不法方式取得,難認有何過度侵害蔡育昇之隱私。另附表編號4、5及編號9至17、19至20所示錄音,分別為鄭惠真於登記名下之車牌號碼000-0000車輛及其與蔡育昇共同居住之桃園市○○區○○○路17之3號5樓房屋客廳內所錄一情,為兩造所不爭執(本院卷第154頁、第172頁),則鄭惠真於其所有之車輛及居住房屋客廳內錄音,乃其就所有或得管領使用之財產所為管理活動,車輛或客廳內於鄭惠真與蔡育昇夫妻關係存續中,非屬蔡育昇生活之特別隱私空間,於第三人進入該財產範圍內,所為對話遭錄音時,亦難認有何隱私受侵害情形。至附表編號
6、7所示錄影、翻拍照片係跟拍取得,固有侵害陳明秀隱私權之虞,惟觀之拍攝地點,均係陳明秀與蔡育昇在公開場所之公開活動,且鄭惠真使用跟拍之方法取得前揭證據,係秘密為之,並非以強暴脅迫等方式進行,亦未直接對陳明秀有身體侵害之行為,侵害手段尚非甚鉅,復審酌鄭惠真主張陳明秀有妨害其婚姻權益之不法行為,而該行為常以隱秘方式為之,被害人舉證極度不易。是以,上開證據資料於此類案件中具有相當之重要性及必要性,鄭惠真確有使用上開資料為證據,以維護其身分法益之訴訟權益,並促進法院發現真實之必要,本件經利益權衡後,應認鄭惠真以上開證據作為證據方法,尚符比例原則,非不得作為本件訴訟之證據。是陳明秀抗辯鄭惠真所提前揭證據不具證據能力云云,尚難憑採。
㈡、次按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之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民法第184條第1項定有明文。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且此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規定甚明。
再按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夫妻互守誠實,係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是有配偶之人與他人交往,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卻故與之交往,其互動方式依一般社會通念,如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並足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目的時,即屬侵害他方配偶之身分法益,該不誠實之配偶及與之交往之人,均為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之共同侵權行為人,不以發生通姦、相姦行為者為限。經查:
1、附表編號1所示之電子郵件為陳明秀於109年9月22日寄給蔡育昇,標題為「1090922除菌機檢核表」,內容為:「育昇,還是我來寫公文,你回家好嗎?看到你這麼累,很心疼!」等語(原審卷第59頁),核其內容僅為熟稔同事間之相互慰問,並未超過朋友間正常往來之界線,無從證明陳明秀與蔡育昇於109年9月22日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關係。
2、附表編號2、3所示之訂房紀錄(原審卷第61頁、第63頁),尚無從證明實際入住者為何人;且經本院函詢晶華酒店、寒舍酒店實際入住人數及姓名,經晶華酒店111年7月26日函覆:「陳明秀於109年10月1日入住該飯店,次日退房,蔡育昇為訂房者,登記入住人數為1人」等語(本院卷第233頁),無法證明蔡育昇與陳明秀於前開時間一同入住該飯店;另經寒舍酒店111年7月22日函覆:「蔡育昇於109年10月8日入住該房飯店2晚,於同年月10日退房,預定人數為2人,但無同住者之資料」等語(本院卷第227至231頁),亦難認陳明秀與蔡育昇於前開時間一同入住。故鄭惠真主張陳明秀於上開時間與蔡育昇至前揭飯店一同入住過夜云云,尚無足採。
3、鄭惠真主張陳明秀與蔡育昇有如附表編號4至7、9至17、19至20所示對話內容及行為等情,為陳明秀所不爭執(本院卷第122頁、第154頁)。觀諸附表編號4至7之錄音、錄影內容,為蔡育昇接送陳明秀及其子上下課、一同用餐,陳明秀向蔡育昇說「愛你」,及蔡育昇開車接送陳明秀、其等一同進入陳明秀居住之社區、牽手並行,且有十指交扣之親密舉動;及參酌附表編號9至17、19至20之陳明秀與蔡育昇間對話內容,陳明秀稱呼蔡育昇為「老公」,蔡育昇稱呼陳明秀為「寶貝」,陳明秀對蔡育昇說「寶貝、我愛你」、「老公我愛你喲」、「親愛的」、「你就是喜歡我幫你吹頭髮」、「你該睡覺了,還是你要看著我睡覺」、「寶貝看到你真好」、「我在等你陪我睡覺」、「我忘記跟你說我好愛你」、「人生很難講我真的覺得人生很難講,誰知道我會遇到你,誰知道我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算你不理我我還是要一直賴在你身邊」、「你不知道你對我多重要喔,你不知道我都這樣把你擺第一嗎」、「我說你在最前面,其他東西我都可以放掉」等語,蔡育昇對陳明秀說:「寶貝起來囉」、「寶貝在哪?你在做甚麼?」等語(見附表編號9、11、12、14、16、17);其等甚且談及生兒育女之事,即:「(陳明秀)我做所有事都是因為你的關係」「(蔡育昇)做什麼事」「(陳明秀)很多啊」「(蔡育昇)比如呢?」「(陳明秀)比如有寶寶」「(蔡育昇)譬如說什麼」「(陳明秀)有寶寶」「(蔡育昇)那怎麼了」「(陳明秀)就不會這麼努力,我也不會想要」「(蔡育昇)可以是個小姑娘嗎」「(陳明秀)又不是我決定的,要問你自己,你自然生物沒有學好喔,就算我想也未必是」「(蔡育昇)我知道阿,可是不能求嗎」「(陳明秀)我就說又不是因為…而是因為你…」「(蔡育昇)恩然後咧」「(陳明秀)…(蔡育昇)趕快去求吧,看能不能是小姑娘」「(陳明秀)剛剛我就在想這個問題,如果真的有…是兒子」「(蔡育昇)當然啊…晚安」「(陳明秀)那你不能不理我喔」「(蔡育昇)關掉啦…關掉晚安」等語(見附表編號16)。上開對話內容包含其間等個人甚多生活私事,且其等間相互撒嬌、言詞親密,表達之情感如同情侶般,顯非一般普通朋友間之情感;且依上開對話內容,可知其蔡育昇經常接送陳明秀、叫陳明秀起床、陳明秀會為蔡育昇買早餐、吹頭髮等;再佐以附表編號8、18之鄭惠真與蔡育昇間對話內容,蔡育昇對鄭惠真稱:「我們正式開始是10月底」、「鄭惠真我再講一次,我們在一起是十月中下旬之後的事。」;「(鄭惠真)你想想看你在背叛我之前我們感情有決裂嗎?沒有。(蔡育昇)所以我才想要回頭阿。(鄭惠真)但你這幾個月沒有一點點顧念舊情,你現在跟我說…」等語。足證陳明秀與蔡育昇間之往來,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關係,已超越一般社會通念對於有配偶之人所能忍受之社交範圍。
4、至陳明秀雖抗辯蔡育昇有性別認同障礙,其與蔡育昇間僅為一般姊妹閨密之情云云,並提出蔡育昇之證詞、看診資料為據(本院卷第148至154頁、第265至267頁)。惟查,證人蔡育昇固證述:伊在心理上認為自己是個女生、陳明秀是伊的閨密,陳明秀也知道伊的性別認同,所以才會與陳明秀會互稱老公、老婆、寶貝、愛你喲,但性別認同障礙一事,伊沒有經過醫學診斷治療,只有在107年7月30日去醫院看家醫科時,醫生有要幫伊轉診到精神科,但伊後來沒有去就診等語(本院卷第148至150頁)。然蔡育昇之證述攸關其與陳明秀是否構成本件侵權行為,涉己利害關係重大,自有偏頗之虞;況其亦無法就此提出經過醫學診斷之證明,其上開證詞實難信為真實。另陳明秀提出看診資料1紙(第265至267頁),惟其上並無任何病患、醫生姓名、醫療院所名稱或診斷日期,且經鄭惠真否認真正(本院卷第251頁),陳明秀並稱已無法再為其他佐證,亦無法證明蔡育昇上開證述為真實,無從作為有利陳明秀之認定。
5、準此,陳明秀與蔡育昇於109年11月3日至110年1月7日間,所為附表編號4至7、9至17、19至20所示對話內容及行為,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之正常分際,已足以破壞與被上訴人間之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況縱鄭惠真所辯鄭惠真與蔡育昇於離婚前已分房同住之情為真,難謂其等已放棄為增進婚姻之圓滿而努力,尚不得以其等夫妻間已分房,合理化陳明秀侵害鄭惠真配偶身分法益之行為,故陳明秀執此抗辯蔡育昇與鄭惠真間早已無實質婚姻關係,鄭惠真所受精神痛苦實屬輕微云云,尚難憑採。從而鄭惠真主張陳明秀上開行為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洵堪採信。
㈢、又按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47年度台上字第1221號、51年度台上字第223號裁判意旨參照)。本院審酌鄭惠真與蔡育昇自94年10月7日結婚,育有一女,於110年4月15日兩願離婚,為大學畢業,擔任國小老師,108年度、109年度所得均為100餘萬元,名下有財產一部汽車;陳明秀為研究所畢業,擔任國小老師,108、109年度所得分別為110餘萬元、120萬餘元、108年度、109年度財產總額均為1萬餘元等情,業據其等各自陳明在卷(本院卷123頁),且有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存卷可參(見原審限閱卷第1至4頁、第7至11頁),及陳明秀與蔡育昇前揭所為對鄭惠真婚姻、生活影響程度等一切情狀,認鄭惠真請求陳明秀賠償其慰撫金20萬元,尚屬適當。從而鄭惠真請求陳明秀給付慰撫金2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0年7月20日(送達證書見原審卷第73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鄭惠真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第3項規定請求陳明秀給付20萬元本息,核無不合,應予准許,逾此範圍,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原審就上開應准許部分,為陳明秀敗訴之判決,及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駁回鄭惠真之請求,均無違誤,上訴意旨及附帶上訴意旨各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分別求予廢棄改判,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為判決基礎之事證已臻明確,本院經逐一審酌兩造所提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援用之證據,均認與前開論斷結果無礙,爰不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六、據上論結,本件上訴及附帶上訴均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純如
法官邱蓮華法官柯雅惠附表:
編號日期侵權行為事實備註(證據出處)1109年9月22日陳明秀傳送曖昧訊息給蔡育昇育昇原證1(原審卷第59頁)2109年10月1日陳明秀與蔡育昇一同入住捷絲旅台北西門館過夜原證2(原審卷第61頁)、晶華酒店111年7月26日函(本院卷第233頁)3109年10月9日陳明秀與蔡育昇一同入住台北寒舍艾美酒店過夜原證3(原審卷第63頁)、寒舍酒店111年7月22日函(本院卷第227頁)4109年11月3日7時11分許蔡育昇接送陳明秀及其兒子上學。對話內容:錄音時間16分07秒(蔡育昇)我在仁義街上可是車蠻多的(陳明秀)我們要走出去…小心喔錄音時間25分55秒(陳明秀兒子)育昇叔叔好錄音時間29分50秒陳明秀帶小孩下車,上車對蔡育昇說謝謝你、愛你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103-上午7點11分)5109年11月3日19時41分許、20時41分許、21時11分許蔡育昇下班後和陳明秀一起去安親班接陳明秀的兒子,討論用餐地點,用餐完畢,蔡育昇送陳明秀及陳明秀兒子回家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103-下午19點41分、1091103-下午20點41分、1091103-下午21點11分)6109年11月5日15時許蔡育昇約5點半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師美術館接陳明秀,一同到臺北市新生南路建國橋下停車,二人牽手逛街,舉止親密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106-牽手1、1091105-牽手2、1091105-牽手3)、錄影翻拍照片(本院卷第175至第187頁)7109年11月7日11時53分許、12時27分許、12時35分許、12時54分許、16時16分許、18時50分許、19時39分許、20時48分許蔡育昇到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小(下稱碧華國小)接陳明秀,二人前往臺北市南京建國高架停車場停車後,一同用餐,用完餐到皇冠造型理髮直到傍晚6點多離開。後二人前往寧夏夜市,陳明秀下車買東西,蔡育昇於車上等待,約莫晚間8點多二人在附近吃東西,陳明秀與蔡育昇回到碧華國小停車場停車,二人走入紐澤西社區大樓之陳明秀住處。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107-上午11時53分⑴⑵⑶、1091107-下午12時35分⑴、⑵、1091107-下午12時54分、1091107-下午16時16分、1091107-下午18時50分、1091107-下午19時39分、1091107-下午20時48分進入三重紐澤西社區)、錄影翻拍照片(本院卷第191至第209頁)8109年11月12日蔡育昇向鄭惠真坦承跟陳明秀在一起對話內容:(錄音時間12分53秒(蔡育昇)鄭惠真……我們正式開始是十月底錄音時間18分35秒(鄭惠真)你現在重講,你說你十月底才跟陳明秀在一起(蔡育昇)對(鄭惠真)你說你們在一起對不對(蔡育昇)對阿…對阿…錄音時間52分55秒(蔡育昇)鄭惠真我再講一次,我們在一起是十月中下旬之後的事)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112-夫妻協調錄音)9109年12月4日6時35分許、23時35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對話內容親密,互稱寶貝對話內容:6時35分許錄音時間26分27秒(蔡育昇)寶貝起來囉……沒關係沒關係,還是你要不要再繼續睡23時35分許錄音時間26分27秒(陳明秀)有聽到嗎(蔡育昇)有阿,你沒開螢幕,你沒開晝面(陳明秀)搭車來…(蔡育昇)阿你頭髮吹了沒(陳明秀)還沒阿…那你要不要先去洗澡(蔡育昇)我在等熱水(陳明秀)那你要不要先去洗澡(蔡育昇)我說我在等熱水(陳明秀)好喔…那你看我吹頭髮吧,還要等幾分鐘(蔡育昇)大概再五分鐘怎麼樣(陳明秀)自己嗎?(蔡育昇)對(陳明秀)太好了可以安心睡覺了,那你明天要很早來接我嗎(蔡育昇)幾點(陳明秀)大概七點出發去學校(蔡育昇)你說七點出頭大概幾點(陳明秀)七點…七點十分吧(蔡育昇)七點十分(陳明秀)七點好了,然後…可是我們還要去買 星巴克 的咖啡飲(蔡育昇)恩0K(陳明秀)那你可以六點半來接我嗎(蔡育昇)六點半好啊(陳明秀)會不會太早(蔡育昇)六點四十應該可以啦(陳明秀)會不會太早(蔡育昇)六點四十…不會阿不會太早(陳明秀)這樣好了,大概六點五十到星巴克接我好不好(蔡育昇)好可以(陳明秀)我在想這樣會不會太早去(蔡育昇)不會阿,我覺得0K阿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204-上午6點35分、1091204-下午23時35分)10109年12月5日0時5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討論隔天出遊時間對話內容:錄音時間0分22秒(陳明秀)要去高雄的時候再去買(蔡育昇)不方便,因為我們已經都到集美了欸(陳明秀)那邊都沒有星巴克(蔡育昇)對,因為我會比較傾向是先買星巴克,然後出發的時候再去(陳明秀)對(蔡育昇)對 阿買 全家就好,好不好(陳明秀)好(蔡育昇)然後我六點四十接你(陳明秀)好,會不會太早阿?這樣怎麼睡覺,現在十二點了欸(蔡育昇)我知道阿我等一下洗澡,目標一點睡覺(陳明秀)這樣睡的飽嗎(蔡育昇)可以啊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205-上午0點5分)11109年12月5日1時6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親密對話對話內容:錄音時間26分38秒二人先是討論保養品、化妝品的事,陳明秀要蔡育昇叫她起床(陳明秀)起床的時候叫我一下(蔡育昇)恩錄音時間27分47秒(陳明秀)老公我愛你呦(蔡育昇)晚安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205-上午1點6分)12109年12月27日22時21分許、22時32分許陳明秀打給蔡育昇哭訴找不到他,蔡育昇說他已經回家,叫陳明秀趕快回家,並稱呼陳明秀為寶貝,陳明秀稱呼蔡育昇為老公對話內容:22時21分許錄音時間0分9秒(蔡育昇)寶貝你在哪,你在哪裡?在哪裡?寶貝你在哪裡?你在哪裡?趕快回家,我沒有在那邊,趕快回家,快點,快點…回旅社快點,我沒有在那邊,寶貝我沒有在那邊,你趕快回家(陳明秀)你在哪(蔡育昇)趕快回去,快點(陳明秀)我找不到你(蔡育昇)趕快回去,寶貝趕快回去好嗎?回去旅社快點,我沒有不見…沒有不見…我已經回林口了,你不要在外面…22時32分許錄音時間1分55秒(陳明秀)我忘記跟你說我好愛你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091227-下午22點21分、1091227-下午22點32分)13110年1月4日23時46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對話親密對話內容:錄音時間27分15秒(陳明秀)下禮拜要去住東門館喔(蔡育昇)我知道阿我知道錄音時間28分22秒(陳明秀)你的頭痛藥吃了嗎(蔡育昇)恩…等一下再說啦,看洗完澡有沒有好一點(陳明秀)你很奇耙欸頭痛還能那個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4-下午23點46分)14110年1月5日0時16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對話親密錄音時間11分18秒二人在討論過敏的事(陳明秀)我覺得以後會越來越不一樣,我們會做一件事就會忘記過敏(蔡育昇)恩…對呀,就是睡覺阿(陳明秀)好喔我去洗内衣了,先戴耳機喔(蔡育昇)我先關機了我去洗澡(陳明秀)不要不要,不能關(蔡育昇)不要喔那我先拖地,因為熱水應該差不多了好不好?可以嗎?(陳明秀)可以,那我去洗内衣褲(蔡育昇)那我先放著喔我去拖地錄音時間23分05秒(蔡育昇)寶貝在哪?你在做甚麼?(陳明秀)我現在準備去泡咖啡…(蔡育昇)那我要去洗澡,那你要我帶進廁所嗎?(陳明秀)好(蔡育昇)可是收訊會不好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5-上午0點16分)15110年1月5日0時46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對話親密對話內容:錄音時間12分37秒(蔡育昇)妳睡著啦累累喔(陳明秀)我在等妳(陳明秀)今天很冷,好像才18、17度,阿你怎麼這麼久,你是不是要睡覺覺了(蔡育昇)對阿晚安阿(陳明秀)阿…(嬌嗔)…(蔡育昇)不想讓你看(陳明秀)蛤…拜託你嘛(蔡育昇)不想讓你看阿,你在幹嘛(陳明秀)讓我看一下娘…(蔡育昇)幹麻要看(陳明秀)我說為什麼都不會熱好冷喔(蔡育昇)都不會熱?(陳明秀)現在室内溫度20多我剛才起來坐著覺得好冷好冷好冷(蔡育昇)當然會冷阿(陳明秀)歎…幹娘…(蔡育昇)什麼東西,(陳明秀)…欸你幹嘛關掉(蔡育昇)那你也一樣阿,就把它關掉阿(陳明秀)不要…(蔡育昇)你很聰明阿, 明明 滚到床上去睡覺了然後還開有聲的對不對(陳明秀)對阿…不是因為好冷喔我還沒睡…(蔡育昇)少來你的眼睛告訴我你在睡覺(陳明秀)我還沒睡阿,如果睡了你根本叫不起來好不好(蔡育昇)你敢不起來阿,你的晝面一直往上調阿(陳明秀)你為什麼那麼久(蔡育昇)我在充電阿,然後等熱水等一下下啊,然後整理一下東西,然後拖地去洗澡,想說洗完澡再打給你就好(陳明秀)就好了你…(蔡育昇)看有沒有人又斷片睡著了阿(陳明秀)小的不敢,小的不敢,可是我昨天真的沒有睡著,我昨天真的在打作業等你然後弄東西…(蔡育昇)講這個都沒有用啦沒接到就沒接到(陳明秀)切你很會記仇(蔡育昇)對啊,我很會記仇阿(陳明秀)所以要遵守婦道阿愛記仇(蔡育昇)好啦你睡吧(陳明秀)你會頭痛嗎(蔡育昇)會阿(陳明秀)那吃藥有效嗎(蔡育昇)恩剛剛吃那個一下下(陳明秀)我頭也會痛(蔡育昇)你明明就快睡著了還在那邊(陳明秀)昨天也沒睡飽(陳明秀)我之前如果是MC來的話,痛都不是…就不是MC要來的痛,可能真的是受不了了,太冷了(蔡育昇)我現在都不講話看你會不會講講講就睡者了(陳明秀)矣切你怎麼這樣啊(蔡育昇)你一定會(陳明秀)我現在坐起來…(蔡育昇)你現在晝面上半部都是空的,為什麼?不是你的臉都在下半部嗎…對(陳明秀)這樣呢(蔡育昇)我覺得你還是躺著好了(陳明秀)為什麼(蔡育昇)因為你這樣比較容易睡著,然後這樣我就可以不理你(陳明秀)欸過分(嬌嗔)(蔡育昇)然後明天又可以一整天不理你…(蔡育昇)喔喔奥嘟嘟喔(陳明秀)你看起來精神還不錯,而且這樣躺者還有臥蠶小臥蠶(蔡育昇)臥蠶?我?想太多了啦(陳明秀)燈光照下去就有,不然你讓我看一下(蔡育昇)我才不要咧,而且你很怪欸,我明明嘴型就不好看,你還一直說我嘴型(陳明秀)不會阿,我覺得很好看阿(蔡育昇)我從小到大一直覺得我的嘴型很醜(陳明秀)我覺得嘴唇有這種形狀的都很好看…(陳明秀)我剛剛晾了一下貼身衣物…(陳明秀)現在一點多了欸,親愛的,你精神還好嗎(蔡育昇)想睡覺了(陳明秀)就睡覺阿,明天要上班欸(蔡育昇)好啊(陳明秀)欸…(嬌嗔)(陳明秀)如果我去的話暫時先睡沙發,那有棉被蓋嗎(蔡育昇)有阿怎麼了(陳明秀)你頭髮沒吹乾(蔡育昇)不想吹了(陳明秀)為什麼?因為沒有…吹風機(蔡育昇)沒有阿… 任性 (陳明秀)你就是喜歡我幫你吹頭髮(蔡育昇)沒有阿(陳明秀)…好啦你該睡覺了,等下我起來打作業,然後你睡覺視訊不要關好不好(蔡育昇)你現在要起來打作業(陳明秀)對阿(蔡育昇)阿你不睡一下嗎你明天不是要請假去…嗎?那你現在就應該要睡覺了,不是打作業,因為反正你就是要請假去打作業,你幹嘛現在不睡覺(陳明秀)因為我想說早點打完早點回來(蔡育昇)你大概還要花多久的時間打,你自己覺得?(陳明秀)你已經幫我整理很多了可是我後來有修到…因為就是那個類別要弄上去,還有那個說明要放上去…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5-上午0點46分)16110年1月5日1時16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對話親密對話內容:錄音時間6分48秒(蔡育昇)你看你的臉,你偷吃便當沒有擦乾淨(陳明秀)我怎麼敢偷吃我都留給我老公吃我家老爺錄音時間10分31秒(陳明秀)…你該睡覺了,還是你要看著我睡覺(蔡育昇)不要阿阿你不是說要打作業(陳明秀)你如果不睡覺我就打作業,因為我要陪著你,如果你要睡覺我就睡覺(陳明秀)寶貝看到你真好,你要睡覺啦?喂(蔡育昇)恩?(陳明秀)在想什麼阿(蔡育昇)沒有阿(陳明秀)說真的,我要快點睡覺了,不然這樣下去我怕我又發炎(蔡育昇)恩好睡覺了(陳明秀)—起睡吧(蔡育昇)沒有要理你(陳明秀)恩〜你不要這樣麻你這樣我會發炎很嚴重欸,我發炎對你也沒好處喔,我如果再這樣一直下去的話,我真的會一直發炎(蔡育昇)晚安去睡覺,你今天到底有沒有發炎阿(陳明秀)現在不會痛,就是早上逛好,然後到了下午的時候就開始有點刺痛感,然後我狂灌水吃益生菌,現在就比較還好,但是我明天下午還是要去看一下中醫阿,因為他其實…滿快的(蔡育昇)恩(笑聲)好啦睡覺阿(陳明秀)你明天不能不理我喔(蔡育昇)什麼我叫你睡覺了阿(陳明秀)那你又不理我(陳明秀)幹嘛啦睡覺阿(蔡育昇)對阿所以我叫你睡覺(陳明秀)那你又不理我,你叫我睡覺然後又開著手機(蔡育昇)你不是睡著了,我已經寫晚安了,好啦睡啦…什麼?怎麼了?怎麼了?怎麼了?(陳明秀)不知道有聲音(蔡育昇)外面什麼聲音(陳明秀)可能他起來幹嘛吧(蔡育昇)他起來…是不是(陳明秀)不知道我跟你說今天早上因為我要早點去學校然後…剛好起來…,你也知道我這陣子就很悶,因為我找不到你,然後就那種感覺,就很累就沒什麼睡,就大概一個多小時,就睡一個多小時也不到一個小時,反正五點多睡,六點半起床,然後…就…弄早餐,然後我都沒有跟他講到話,後來我就把那一包…雜音)(蔡育昇)聽不到(陳明秀)……你知道我居然都沒跟他講到話,他也沒跟我講話,然後大概回來也都快十點了…(蔡育昇)恩(陳明秀)所以我才跟你說(蔡育昇)說什麼(陳明秀)我要收拾行李,想住你那(蔡育昇)恩(陳明秀)不知道(蔡育昇)然後呢(陳明秀)請你收留我吧(蔡育昇)可是你剛剛睡著了内(陳明秀)因為你想想看一個已經短短幾天内然後都只睡一兩個小時…(蔡育昇)那就趕快睡阿(陳明秀)我在等你陪我睡覺(蔡育昇)阿我剛剛不是說叫你睡了(陳明秀)可是你沒有要睡阿(蔡育昇)我也不知道欲(陳明秀)你知道我觀察到一個現象(蔡育昇)怎樣(陳明秀)只要我在你身邊其實都可以睡,可是只是睡不好或睡不好,在你車子裡也是睡著,只是不舒服的睡著…,不管我要做甚麼我,我還是要在你身邊比較好,看著你眼睛…(蔡育昇)真的嗎(陳明秀)對阿(蔡育昇)那這樣子(陳明秀)…降低(蔡育昇)我覺得還不錯啊(陳明秀)你很…欽,好啦快睡覺啦(蔡育昇)快睡覺我剛剛已經跟你說晚安了(陳明秀)那你呢(蔡育昇)我?我怎麼樣?(陳明秀)你為什麼不跟著我睡覺(蔡育昇)不要我不想理你幹嘛啦?睡著啦(陳明秀)睡覺了啦一點半了欸(蔡育昇)我不是跟你說睡覺了(陳明秀)我說你(蔡育昇)我…別的(陳明秀)那我起來陪你(蔡育昇)不要啦你還發炎呢(陳明秀)你又不在乎發炎就吃藥阿(蔡育昇)怎麼可以,如果有甚麼話可不能亂吃藥(陳明秀)你又不在乎(蔡育昇)我不在乎你就可以不在乎喔(陳明秀)要不是你我就不會做很多事(蔡育昇)不會做什麼事(陳明秀)我做所有事都是因為你的關係(蔡育昇)做什麼事(陳明秀)很多啊(蔡育昇)比如呢?(陳明秀)比如有寶寶(蔡育昇)譬如說什麼(陳明秀)有寶寶(蔡育昇)那怎麼了(陳明秀)就不會這麼努力,我也不會想要(蔡育昇)可以是個小姑娘嗎(陳明秀)又不是我決定的,要問你自己,你自然生物沒有學好喔,就算我想也未必是(蔡育昇)我知道阿,可是不能求嗎(陳明秀)我就說又不是因為…而是因為你…(蔡育昇)恩然後咧(陳明秀)…(蔡育昇)趕快去求吧,看能不能是小姑娘(陳明秀)剛剛我就在想這個問題,如果真的有…是兒子(蔡育昇)當然啊…晚安(陳明秀)那你不能不理我喔(蔡育昇)關掉啦…關掉晚安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5-上午1點16分)17110年1月5日1時46分許陳明秀與蔡育昇對話親密對話內容:錄音時間4分57秒(蔡育昇育昇)睡覺了啦你在幹癍(陳明秀)我想跟你說晚安(蔡育昇)我已經傳晚安給你了(陳明秀)晚安(蔡育昇)為什麼(陳明秀)因為我要去關燈(蔡育昇)你關燈我就不理你了(陳明秀)什麼(蔡育昇)你關燈我就不理你這樣我就看不到你(陳明秀)這樣看的到我…我搬離這裡…(蔡育昇)什麼什麼(陳明秀)我說我如果真的搬離這裡…(蔡育昇)然後呢(陳明秀)就只能接兒子去住(蔡育昇)接兒子去住(陳明秀)對阿就是我的意思是說我那時候想法是…這樣會變成住在我這裡更不可能過去…(蔡育昇)然後呢(陳明秀)不知道…(蔡育昇)恩然後呢(陳明秀)所以如果連你也不理我我真的不知道去哪…(蔡育昇)沒有不理你啦我真的不理你還會跟你講喔,那天很奇怪那天就已經跟你講了(陳明秀)我知道…我頭好痛(蔡育昇)那還不趕快睡覺(陳明秀)我要睡覺了可是我怕你不理我(蔡育昇)蛤就不想理你嘛你還不趕快去睡覺,不要愛哭愛跟路(台語)(陳明秀)我不要你了啦(蔡育昇)愛哭愛跟路(台語)(蔡育昇)到時候他把房子賣掉你再去聲請那個…(陳明秀)賺翻了我,那我不就賺翻了(蔡育昇)不要說賺翻了啦,你也要…我說真的我現在不是在給你或者是慫恿你什麼(陳明秀)你說什麼(蔡育昇)我不是在慫恿你什麼啦,這次這樣子的…這某種程度上我會這麼讓步也是因為,雖然錢是我賺,錢也是我存,錢也是我投資的,可是在某種程度上我會覺得算了,就當…在某種程度上,我說不上來欸,因為這樣對我來講其實…對我來講是矛盾的,可是在某種程度上他會想要去爭取什麼講難聽一點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陳明秀)那我剛剛在幹嘛(蔡育昇)沒有啦你,我的意思就是說阿你不為己、你不為你自己誰會替你著想(陳明秀)不重要無所謂(蔡育昇)對阿我當然是覺得無所謂啦,只是我只是給你一個想法,就是說我這次的感想是什麼,就像我會去爭取我也會去爭取(陳明秀)我不知道欸我的感想只是或許吧就是自己…因為自己而起的吧(蔡育昇)可是…可是說真的啦最重要的是過得去就好了(陳明秀)不知道欽拿到那些錢我也不會獲得安穩(蔡育昇)沒有所謂安不安穩啦沒有所謂的安不安穩,講難一點我其實…我不知道欸我沒有聽到你後來跟我說你有聽到老師講那個什麼第二段什麼什麼的,我真的沒聽到欽(陳明秀)你有些沒有聽到我有在聽阿,但是那時候…(蔡育昇)阿可是我現在也沒有覺得什麼光輝欸怎麼辦(陳明秀)人生很難講我真的覺得人生很難講,誰知道我會遇到你,誰知道我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蔡育昇)可是我說真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想什麼因為他說我年老的時候可以依靠小孩對不對?是嗎?(陳明秀)我不知道欽我也是…就是年老的事…(蔡育昇)恩,我只是有聽到就是說年老的時候可以依靠小孩啦(陳明秀)你們家的女兒也許那就會怎麼樣的…就會孝順吧就孝順吧(蔡育昇)就像連結上一次講的,因為他上次也有講這個小孩子還有我的緣啦,你聽得懂嗎?(陳明秀)(蔡育昇)就是說這個小孩子還是會回到我身邊,上次不是那樣講嗎,但是我就只是在想就是說他今天這樣講說我就有一點點不知道到底,我到底是成就在我自己還是在小孩子身上這樣子(陳明秀)沒有,我聽起來是你成就了你自己,你的小孩有他自己的好發展,我覺得是這樣子的欸,就是有可能是你成就了你自己,然後幫助了你的孩子也不一定,其實你看你這個年紀你現在三三…假設三三好了,再二十年、二十幾年,可是你的時間點也大概那個時候,你再十幾年或十年(蔡育昇)他是…因為他是說我59…照他今天講的好像54之後會很好的嘛對不對…我記得他…(陳明秀)所以我才會說也許是你好,然後你才能夠去照亮你的孩子,你的孩子才會變好阿(蔡育昇)所以…(陳明秀)所以變好之後來反饋給你啊(蔡育昇)你的意思是說其實我也…因為他是說我54之後會很好,就是會開始很好,然後上次是講59歲之後會很好對不對?包括財運(陳明秀)像…因為他那個都是一個時間點,它不會是一定具體,我覺得像那種東西就是一個…概數吧(蔡育昇)反正就是五十幾歲之後會很好就對了…那…(陳明秀)就你退休之後阿(蔡育昇)蛤(陳明秀)再起第二春阿,退休之後再起第二春我覺得這很正常(蔡育昇)恩(陳明秀)對我來講,你我覺得很正常,你懂我意思嗎(蔡育昇)恩(陳明秀)因為你有你的專長,你有你的能耐,你有你的人脈(蔡育昇)有阿,你今天上廁所的時候他也有跟我說我是有…我是有專長有專業的(陳明秀)對阿(蔡育昇)他說我是可以靠我的專業去吃飯的(陳明秀)對阿(蔡育昇)對阿(陳明秀)所以囉,所以我倒覺得很正常就是你退休之後再去發展第二春我覺得很正常(蔡育昇)恩(陳明秀)對阿,然後也許你退休之後去發展第二春然後再用你的能耐去照應你的孩子,你的孩子長大之後就回來,榮耀就回饋在你身上,我覺得這也很正常啊,這是你的部分啦(蔡育昇)恩(陳明秀)至於我的部分我就一直跟孩子…這個小孩跟我緣份比較淺……緣淺(蔡育昇)是喔(陳明秀)所以其實都是聽聽聽,只是覺得阿就這樣,緣淺只要他過得好緣淺又如何,我又給不了他任何東西(蔡育昇)恩(陳明秀)所以我才會跟你說我0K阿(蔡育昇)恩當然真的希望如他講的啦,如果到五十幾歲五十出頭這樣子能夠很好,就覺得人生也有那麼一點點意義(陳明秀)重點是我會一直陪你唷,就算你不理我我還是要一直賴在你身邊(蔡育昇)你真的愛哭愛跟路(台語)真的希望阿,因為他今天講54歲我有注意聽到啦(陳明秀)退休年紀是不是也差不多那時候(蔡育昇)對,我可以退休的年紀就是54…54,如果以新制來算的話啦(陳明秀)所以就差不多阿,我覺得很正常,因為也沒問你在做什麼不是嗎(蔡育昇)恩(陳明秀)他不知道你是公務人員,所以就這樣吧,先暫時這樣吧,我倒覺得第二春很正常(蔡育昇)當然會希望阿(陳明秀)我覺得我重點在別的地方(蔡育昇)你關懷的在什麼(陳明秀)你好我就會好啊(蔡育昇)他有這樣講嗎(陳明秀)當然阿(蔡育昇)欸你那邊怎麼暗暗的(陳明秀)因為我有轉線…(蔡育昇)好啊那…關機啦(陳明秀)我真的要睡覺了,因為我怕我真的發炎(蔡育昇)好啦(陳明秀)因為剛才已經去上過兩三次廁所你有發現嗎(蔡育昇)有阿有阿(陳明秀)而且都只有一點點尿,我怕會發炎(蔡育昇)好所以我不是一直跟你說要睡覺了嗎(陳明秀)我知道可是我怕你不理我(蔡育昇)阿不理你又怎樣咧(陳明秀)你不理我,發炎只要吃藥就好,你不理我沒藥醫(蔡育昇)有啦有藥醫啦(陳明秀)哪裡(蔡育昇)時間啦(陳明秀)時間個屁阿(蔡育昇)哈哈講話那麼難聽喔(陳明秀)對啦生氣啦,你不知道你對我多重要喔,你不知道我都這樣把你擺第一嗎?(蔡育昇)這樣看不到你啦(陳明秀)我說你在最前面,其他東西我都可以放掉(蔡育昇)恩那可以睡覺了嗎(陳明秀)你…(蔡育昇)又不理你而以阿(陳明秀)你不理我我就不要睡覺(蔡育昇)好阿那就晚安了(陳明秀)不要,中醫真的不行再去看西醫…身體這樣搞了一年(蔡育昇)恩好啦去睡覺可以嗎(陳明秀)那你不能不理我喔(蔡育昇)那你明天怎麼回來(陳明秀)明天早上送兒子去上課以後就去星巴克啦,我要去等你阿,看你甚麼時候有空(蔡育昇)是喔,這樣…明天我就自己想辦法(陳明秀)想辦法什麼(蔡育昇)想辦法張羅我的早餐阿(陳明秀)你可以路過星巴克我就幫你準備一份(蔡育昇)不要理你(陳明秀)又不理我喔(蔡育昇)對阿,那我明天好可憐(陳明秀)哪有(蔡育昇)沒有早餐也沒有咖0非,我看我還是睡覺(陳明秀)阿突然好痛喔(蔡育昇)哪邊痛(陳明秀)有點刺痛…(蔡育昇)你說那個地方喔是嗎你要不要先去吃益生菌(陳明秀)不行啦一天最多兩顆我已經吃到最大量了(蔡育昇)好啦那就睡覺了(陳明秀)我明天早上幫你買那個早餐放你桌上然後再走…(蔡育昇)不用啦(陳明秀)真的啦順路喔(蔡育昇)不用(陳明秀)要不要啦(蔡育昇)我認了(陳明秀)認什麼認啦(蔡育昇>可呵可沒有啦(陳明秀)我說真的我就從…那邊走然後就拿去給你放你桌上之後就離開(蔡育昇)不用啦你不用再跑到學校去(陳明秀)那你就路過星巴克,我就把早餐拿給你這樣(蔡育昇)再說啦明天再看看啦,你自己先去那邊啦,先去佔位子比較重要(陳明秀)恩(蔡育昇)看怎樣我再跟你說,你不要再進學校了可以嗎(陳明秀)…我真的覺得很拖矣欠(蔡育昇)好,不要再講那個了,可以關掉了嗎(陳明秀)好…喔(蔡育昇)睡覺吧把門關了(陳明秀)寶貝(蔡育昇)恩?(陳明秀)我愛你(蔡育昇)恩(陳明秀)晚安囉關燈囉(蔡育昇)恩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5-上午1點46分)18110年1月5日17時34分許錄音時間19分38秒蔡育昇坦承夫妻之前的感情沒有問題,是因為陳明秀介入,所以才想要回頭(鄭惠真)你想想看你在背叛我之前我們感情有決裂嗎?沒有(蔡育昇)所以我才想要回頭阿(鄭惠真)但你這幾個月沒有一點點顧念舊情,你現在跟我說…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5-夫妻協調錄音)19110年1月7日0時7分許錄音時間29分39秒蔡育昇與陳明秀討論隔天約會(蔡育昇)因為那邊捷運比較方便阿,四五六就四五六阿…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7-上午0點7分)20110年1月7日0時38分許錄音時間0分0秒蔡育昇與陳明秀討論住宿(蔡育昇)五六…阿因為那邊捷運比較方便,都可以(蔡育昇)鏡頭為什麼是這樣,你為什麼讓鏡頭整個倒了,可是現在剛好阿(蔡育昇) 凱薩 也OK,後來想想不遠一小段而已,光是那天那樣走就覺得還好,你忘記我們沒車,車子保養,所以找捷運方便原證4(卷附錄音光碟)(檔案名稱:1100107-上午0點38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書記官陳泰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