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3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花蓮地方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336號聲請人 黃于豐 相對人 邱奕瑄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如附表編號001至013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十三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編號001至013所示之票面金額,及各自如附表編號001至013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編號001至013所示之本票十三紙,付款地未載,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均於到期日屆至後經提示仍未獲付款,爰聲請裁定就票面金額及依法定年息6%計算之利息,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附記:
一、請債權人於收受本件裁定七日內補正相對人最新戶籍謄本(如為公司、法人、其他組織並應提出公司登記事項卡、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戶籍謄本記事欄之記載不可省略,並請查詢最新遷入之住址)。
二、相對人遷移新址不明,如須公示送達並應具狀聲請。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司法事務官潘俊宏┌────────────────────────────────────────────────┐│本票附表:108年度司票字第336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民國)│(新臺幣)│(民國)│(民國)│││├──┼───────┼────────┼───────┼───────┼───────┼────┤│001│105年1月12日│115,000元│105年1月12日│105年1月12日│CHNo646357││├──┼───────┼────────┼───────┼───────┼───────┼────┤│002│105年1月15日│97,5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5日│CHNo646359││├──┼───────┼────────┼───────┼───────┼───────┼────┤│003│105年1月16日│100,000元│105年1月16日│105年1月16日│CHNo646360││├──┼───────┼────────┼───────┼───────┼───────┼────┤│004│105年3月5日│200,000元│105年3月5日│105年3月5日│CHNo646362││├──┼───────┼────────┼───────┼───────┼───────┼────┤│005│105年3月18日│100,000元│105年3月18日│105年3月18日│CHNo646363││├──┼───────┼────────┼───────┼───────┼───────┼────┤│006│105年4月4日│50,000元│105年4月4日│105年4月4日│CHNo646365││├──┼───────┼────────┼───────┼───────┼───────┼────┤│007│105年6月5日│89,500元│105年6月5日│105年6月5日│CHNo646367││├──┼───────┼────────┼───────┼───────┼───────┼────┤│008│105年8月6日│46,800元│105年8月6日│105年8月6日│CHNo646369││├──┼───────┼────────┼───────┼───────┼───────┼────┤│009│105年9月30日│36,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CHNo646370││├──┼───────┼────────┼───────┼───────┼───────┼────┤│010│105年11月28日│34,000元│105年11月28日│105年11月28日│CHNo646373││├──┼───────┼────────┼───────┼───────┼───────┼────┤│011│106年3月25日│72,000元│106年3月25日│106年3月25日│CHNo646372││├──┼───────┼────────┼───────┼───────┼───────┼────┤│012│106年6月25日│54,000元│106年6月25日│106年6月25日│CHNo646374││├──┼───────┼────────┼───────┼───────┼───────┼────┤│013│106年11月12日│108,000元│106年11月12日│106年11月12日│CHNo34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