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226號原告 王金鎮 被告 方彥翊 上列被告因民國113年度上訴字第3089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陳芃宇
法官余銘軒法官陳俞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朱家麒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