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1877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主文乙○○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
偽造之「甲○○」印章壹枚、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聲明異議狀內偽造「甲○○」之印文壹枚均沒收。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1877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主文乙○○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
偽造之「甲○○」印章壹枚、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聲明異議狀內偽造「甲○○」之印文壹枚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