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訴字第93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93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01日

裁判案由:營業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九三二號
原告高雄日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丁○○
蘇二郎律師被告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代表人 邱政茂 局長訴訟代理人丙○○
乙○○右當事人間因營業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日台財訴字第0九二00二五四五二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呂佳徵法官林勇奮法官蘇秋津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
法院書記官陳嬿如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