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0年台聲字第4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台聲字第四九八號
聲請人乙○○DUP
5Y6甲○○BEA共同代理人 許瑛琄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丙○○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八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奇福
法官陳國禎法官李彥文法官陳重瑜法官楊鼎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Z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0年台聲字第4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台聲字第四九八號
聲請人乙○○DUP
5Y6甲○○BEA共同代理人 許瑛琄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丙○○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八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奇福
法官陳國禎法官李彥文法官陳重瑜法官楊鼎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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