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字第339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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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簡字第33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簡字第3390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惠如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46574號、第4105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於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九月十二日所為許惠如就如附表編號四所示女子涉犯 圖利容留 性交、猥褻犯行部分,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之裁定應予撤銷。
理由
一、被告許惠如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全部犯行,經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12日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惟經調查後,認被告就如附表編號4所示女子所涉圖利容留性交、猥褻犯行部分,有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情事,爰撤銷原裁定,改依通常程序審理。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黃傅偉
法官黃媚鵑法官許柏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雅玲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附表:
編號查獲時間應召女從事性交易時間性交易場所性交易所得之分配及收益1民國110年11月10日12時25分至13時30分許黎氏翠安自110年11月8日開始從事性交易,已工作3天。鑽石大樓8樓之8全套及半套性交易都收新臺幣(下同)1,800元,要上繳800元,共上繳4,000元2110年11月10日12時25分至13時30分許阮氏紅雲自110年11月9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8樓之8全套性交易收1,800元,應召站要抽800元,已從事4次性交易3111年3月9日 阮氏 小小自111年3月8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12每月房租1萬元,半套性交易收1,800元,100元給帶客的男子,後改稱從事全套性交易,老闆拿800至900元不等,錢先給老闆,當日結束在跟證人算4111年3月9日NGOTHIDEP自111年2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6樓之12每月房租1萬元,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均收1,600元,後改稱要收1,800元,老闆拿800至900元不等,一個月收入約9萬元5111年3月26日IISSOLIHAT自111年1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20每月房租1萬元,全套性交易收1,800元,老闆拿800至900元不等,老闆先收錢再把薪水給證人6112年2月14日12時40分許 梅氏玄 自111年8、9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4半套性交易1,600元,應召站要抽700元,實際賺了36萬元,上繳28萬元7112年2月14日12時40分許楊氏玉女自111年11月8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13要自己下樓拉客,半套性交易收1,600元,本來要上繳900元,跟被告乙○○反應後降為700元,約賺了27萬元,上繳21萬元8112年3月16日1時許終良黃草自111年8月25、26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5樓之13半套性交易收1,600元,要上繳500元,向被告 梅氏玉 要求調整後,111年10月開始只要上繳200元,共接300個客人,實得約42萬元,上繳約6萬元9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至翌(12)日2時許 阮氏玉美 自112年2月26日入境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5樓之9全套性交易收2,000元,應召站要抽900元10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 阮氏錦翠 自112年7月10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5樓之13全套性交易收2,000元,應召站要抽900元,一天實得1萬元,已獲利50餘萬11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DUONGTHICHI自112年9月24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5樓之20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均收2,000元,應召站要抽900元,共繳款2次,1次約2、3萬元,另1次約3、4萬元12112年10月11日23時50分許至翌(12)日2時許 黎石草 自112年8月初開始從事性交易,地點在鑽石大樓6樓之20鑽石大樓6樓之20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均收2,000元,應召站要抽900元,已接客200名,實得30萬元,上繳10萬元13112年10月11日23時20分許至翌(12)日2時許THIDAO自112年10月4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7樓之16半套性交易收1,600元,要上繳600元,實得2萬7元,上繳9,000元;後改稱每次性交易要上繳1,000元14112年10月11日23時2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NGUYENTHINGOCGIAU自112年10月7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8樓之8全套及半套色情性交易,如果客人是下樓拉的收1,600元,客人是有人帶到房間的收2,000元,各要上繳500元、1,100元,接了約10個客人,實得1萬6,000元15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 陳氏玉兒 自112年8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0全套性交易收2,000元,要上繳500元,約有60個客人,賺了12萬元,上繳2萬元16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NGUYENTHIKIMQUYEN自112年6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7半套性交易收1,500元,要上繳100元17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BACHTHIBICH自111年某段時間及112年5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9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均收2,000元,要上繳1,200元18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 黃英 自111年10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12全套性交易收2,000元,要交給應召站800元,每個禮拜接50個客人19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NGUYENTHINHUQUYNH自112年1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13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均收2,000元,後改稱從事半套性交易,自己下樓拉客收1,600元,有人帶到房間收2,000元,分別上繳500元、900元,大概賺20萬元20112年10月11日23時5分許至翌(12)日2時許NGUYENTHIUTLINH自112年8月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0樓之20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均收2,000元,要上繳900元,每天約3至5個客人,實得約美金4,000元,每日上繳3,000元21112年10月11日23時40分許至翌(12)日2時許 武氏燕 自112年10月10日開始從事性交易鑽石大樓11樓之11半套性交易收1,600元,要自己去1樓拉客,要上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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