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聲字第91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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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聲字第91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專科沒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字第917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被告甲○○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96年度聲沒字第22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仿冒「INJOU」商標之節流閥壹佰柒拾陸個、仿冒「INJOU」商標鋼模壹個,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如聲請書所載(附件)。
二、本院經核無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商標法第八十三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6月23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包梅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李淑秋中華民國9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