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5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13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591號原告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
甲○○ 何岳儒 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己○○被告戊○○兼訴訟代理人丁○○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侯清治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6年3月13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1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二、原告應於五日內查報系爭土地、建物於91年3月22日之價值到院。
中華民國96年2月1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瑪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6年2月13日
書記官卓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