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司票字第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1年度司票字第63號聲請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徐克彥 上列聲請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 賴昭宏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票號:WG0000000)原本一件,俾供本院審核。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司票字第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1年度司票字第63號聲請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徐克彥 上列聲請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 賴昭宏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票號:WG0000000)原本一件,俾供本院審核。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