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消債更字第24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消債更字第24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消債更字第243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黃虹菱黃秋梅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5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田玉芬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
書記官林彥汝附件:
1、請聲請人說明其本人有無領取保險金、社會津貼、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任何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請書函等)。
2、請聲請人應就「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之記載,再具體說明:
(1)請提出聲請人之家庭系統表及受扶養人 黃金雄張月子 107年度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家族系統表,並釋明除聲請人外,尚有無其他兄弟姊妹?兄弟姊妹間如何分攤黃金雄、張月子之扶養費用?
(2)請聲請人說明黃金雄、張月子有無領取保險金、社會津貼、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任何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請書函等)。
3、提供曾向訴外人借款之證明資料?目前是否有按月清償?若有,每月個別清償若干元?並提供按月清償之證明資料。
4、請聲請人說明是否有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所列債權人以外之未陳報之債權人?如有,請說明債權人及債務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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