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891號
原告 康嘉君
被告 蘇俊豪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846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吳基華
法官柯欣妮
法官蔡宗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韋智堯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891號
原告 康嘉君
被告 蘇俊豪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846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吳基華
法官柯欣妮
法官蔡宗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韋智堯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