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1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41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巷道爭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9年度訴字第41號原告 羅主平 訴訟代理人 陳世明 律師
梁家豪 律師被告屏東縣崁頂鄉公所代表人 廖國富 訴訟代理人 湯瑞科 律師
參加人 郭萬來
李浮容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巷道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邱政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書記官黃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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