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7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訴字第789號原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竑友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丙○○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稚中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郭瓊徽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書記官邱秋珍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7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訴字第789號原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竑友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丙○○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稚中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郭瓊徽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書記官邱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