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聲字第15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540號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 卓恩魁 上列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對於檢察官執行之指揮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明異議駁回。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如附件「刑事合併聲請異議狀」所載。
二、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所謂諭知該裁判之法院,係指對被告之有罪裁判,於主文內宣示主刑、從刑或沒收之法院而言。然該條僅在明定檢察官於執行單一確定裁判所生指揮當否之管轄法院,至數罪併罰於裁判確定後之聲請法院定其應執行之刑,專屬檢察官之職權,為維護受刑人應有之權益,同法第477條第2項明定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得請求檢察官為定應執行刑之聲請,若經檢察官否准,乃檢察官拒絕受刑人對於指揮執行之請求,自須有救濟之途,應許聲明異議。於此,倘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之該數罪併罰案件,係各由不同法院判決確定時,究應由何法院管轄聲明異議案件,刑事訴訟法現制漏未規定,係屬法律漏洞。參諸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因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目的在聲請法院將各罪刑合併斟酌,進行充分而不過度之評價,則其對檢察官消極不行使聲請權之執行指揮聲明異議,與檢察官積極行使聲請權具有法律上之同一事由,本於相同法理,自應類推適用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管轄,以資救濟(最高法院112年度台聲字第102號裁判要旨參照)。倘其聲明異議係向其他無管轄權之法院為之,其聲請為不合法,應由程序上駁回,無從為實體上之審查(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484號裁判要旨得參)。
三、經查:㈠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卓恩魁(下稱聲明異議人)前因違反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以107年度聲字第497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下稱甲案,如附表一);又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0年度聲字第62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10月確定(下稱乙案,如附表二),有上開刑事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聲明異議人主張甲案附表一編號2至13各罪與乙案附表二各罪合於數罪併罰要件,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另定應執行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於民國113年4月23日以中檢介高明113執聲他1801字第1139047292號函駁回其聲請,亦即其係以檢察官怠不提出聲請,因認檢察官對於執行之指揮有所不當而為聲明異議。然甲案附表一編號2至13各罪與乙案附表二各罪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為乙案附表二編號9、10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584號判決,依上開說明,本件對檢察官怠不聲請定刑之聲明異議管轄法院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明異議人誤向本院聲明異議,即有未合。
㈡又本院既非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依法就本件聲明異議
即無管轄權,而刑事訴訟法第304條「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此僅就「判決」而為規定,針對「裁定」尚無類似或準用之明文,故無從逕以管轄錯誤為由諭知移送他院。準此,受刑人誤向本院聲明異議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周莉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吳詩琳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附表一:
甲案(即本院107年度聲字第4974號裁定)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公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6年5月30日106年8月5日106年8月14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毒偵字第2627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659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毒偵字第425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828號107年度簡字第147號106年度訴字第2783號判決日期106年9月30日107年1月30日107年5月18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828號107年度簡字第147號106年度訴字第2783號判決確定日期106年9月30日(協商判決)107年3月5日107年5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更字第3874號(編號1至3定刑1年8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犯罪日期106年4月1日106年4月11日106年4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日期107年5月29日107年5月29日107年5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16041號(編號4至13定刑9年)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年4月13日106年4月1日106年4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日期107年5月29日107年5月29日107年5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同編號4至6「備註」欄之記載.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年4月3日106年4月11日106年4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日期107年5月29日107年5月29日107年5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同編號4至6「備註」欄之記載.編號13(以下空白)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6年5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5003、2597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日期107年5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緝字第8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0月3日(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同編號4至6「備註」欄之記載.附表二:
乙案(即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621號裁定)編號123罪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寄藏子彈)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000元)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6年10月14日至106年10月15日106年10月15日106年10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8090、30034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毒偵字第478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毒偵字第478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361號107年度訴字第674號107年度訴字第674號判決日期107年6月29日107年7月25日107年7月25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361號107年度訴字第674號107年度訴字第674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7月11日107年8月13日107年8月1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更字第4230號(編號1至8共10罪定刑6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1仟元)編號456罪名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克以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枝)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3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7年2月底某日至107年4月6日000年00月間某日至107年4月6日107年2月6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1171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1828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182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176號107年度訴字第1517號107年度訴字第1517號判決日期107年10月31日108年1月16日108年1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176號107年度訴字第1517號107年度訴字第1517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1月14日108年2月23日108年2月2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同編號1至3「備註」欄之記載.編號789罪名竊盜(共3罪)轉讓禁藥販賣第一級毒品(共10罪)宣告刑均處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月均處有期徒刑15年2月犯罪日期107年2月25日、107年2月25日、107年3月30日107年1月26日107年2月10日至107年4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1828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3687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33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1517號107年度訴字第262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584號判決日期108年1月16日107年12月26日109年11月1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1517號107年度訴字第262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584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2月23日108年1月16日109年12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均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均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同編號1至3「備註」欄之記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759號(編號9、10共16罪定刑16年)編號10(以下空白)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共6罪)宣告刑均處有期徒刑15年1月犯罪日期107年2月18日至107年3月3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33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584號判決日期109年11月1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584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均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同編號9「備註」欄之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