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42號民事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42號

原告神說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之婷

訴訟代理人 賴國欽 律師

被告 黃玉琴

訴訟代理人 林國一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4月9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思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吳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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