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95年補字第2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補字第27號原告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本件原告對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仟參佰肆拾萬壹仟捌佰壹拾壹元,柒萬零捌元,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此裁定。
中華民國95
民事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之翌繕本)。
中華民國95
裁判字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95年補字第2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補字第27號原告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本件原告對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仟參佰肆拾萬壹仟捌佰壹拾壹元,柒萬零捌元,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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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之翌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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