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自緝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自緝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4日

裁判案由:動產擔保交易法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自緝字第二二號
自訴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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