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37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3753號聲請人 林品丞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許家綺 、 蕭治安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聲請狀末之簽名或蓋章。(聲請狀請補正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37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3753號聲請人 林品丞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許家綺 、 蕭治安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聲請狀末之簽名或蓋章。(聲請狀請補正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