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49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消債更字第4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消債更字第493號聲請人 陳金香 代理人 鄭端平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文件到院,逾期未補者,即駁回更生之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12月1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馮保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15日
書記官王立梅附表:
一、台端主張曾經國泰世華銀行向本院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請提出相關資料文件。
二、提出聲請人所列扶養之親屬 陳本註陳顏塔 及聲請人之配偶 楊建禮 最近二年之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財產清冊及收入證明(薪水帳戶、存摺影本、扣繳憑單、95年及96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並提出財產狀況說明書(應提出其他土地、房屋、股票、存款等資料,如有土地房屋請提出登記謄本;如有股票、存款則請提出該股票或存款之證明文件資料)。
三、請釋明陳本註、陳顏塔無法維持生活,需受聲請人扶養之具體事實理由,及聲請人最近二年每月實際支付之扶養費用若干?並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之。
四、請陳報受扶養人陳本註、陳顏塔是否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國民年金或者其他津貼或補助?如果有,其期間、金額,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任何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五、受扶養人陳本註、陳顏塔,有無其他扶養義務人(例如聲請人之兄弟姐妹),如有共同扶養義務人,聲請人與之如何分擔扶養費,併提出其他扶養義務人之謀生能力及財產狀況(含不動產、股票、存款、薪資、其他投資)之說明暨其釋明之證據,並提出其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
六、聲請人本人、所列扶養之親屬及聲請人之配偶所有之汽機車之行照影本或其他車籍證明資料。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七、聲請人所投保之全部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敘明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
八、請陳報毀諾時每月實際領得薪資數額及年終獎金數額,並提出薪資單或其他薪資證明。
九、請釋明聲請人有何個人因素(例如:業務上、工作上需要),以致每月交通費需2,210元、電話費需1,839元始能維持個人基本生活需求?並請釋明此些支出之必要性。
十、聲請人自陳受扶養人楊○○現就讀嘉義家商夜間部,請陳報其現有無任何工作收入?
十一、提出配偶楊建禮之房屋貸款資料、每月應繳金額、及配偶楊建禮之債權人清冊。
十二、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之債權人清冊(並非前開機構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並陳報本院參辦。
十三、聲請人於聲請狀中表明訂定「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請補提自用住宅借款之還款方式或計劃。該自用住宅不以屬於債務人單獨所有者為限。
十四、請陳報其餘非金融機構之債權人(即民間債權人),並表明債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法人應註明法定代理人)、地址及債權之數額、原因及總類。如無其他債權人,仍應以書以書面說明。
十五、委請他人代撰更生書狀所須支出之費用以及報酬之約定?是否已付清前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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