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簡上附民移簡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3號原告 陳歐菊 訴訟代理人 陳志行 被告 洪鼎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雅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
書記官陳褘翎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簡上附民移簡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3號原告 陳歐菊 訴訟代理人 陳志行 被告 洪鼎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雅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
書記官陳褘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