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促字第30759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4年度司促字第30759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蕭長瑞 債務人何 亞昊 即 何建 德債務人 何培 東債務人 王節 汝
一、債務人 王節汝 、 何亞昊 即何 建德 、 何培東 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萬肆仟壹佰柒拾貳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王節汝、何亞昊即 何建德 、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壹仟零捌拾伍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王節汝、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壹仟零捌拾伍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王節汝、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壹仟零捌拾伍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王節汝、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壹仟零捌拾伍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柒仟壹佰陸拾肆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叁萬零伍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柒仟壹佰肆拾叁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萬肆仟貳佰伍拾柒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前就讀明德女中時,邀同債務人何培東、王節汝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五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104,733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二)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前就讀嶺東科技大學時,邀同債務人何培東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四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108,614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三)依借據約定借用人倘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除應就遲延還本部份,自遲延日起按本借款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並就遲延還本付息部份,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付息日起,照應還金額,逾6個月(含)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10,逾期6個月以上者,就超過6個月部份,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
(四)另依借據約定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即視為全部到期。
(五)詎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自民國104年5月13日即未依約履行債務,迄今尚欠本金207,126元及如附表的所示之利息、違約金,雖經聲請人再催討仍逾期未還。
(六)依約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王節汝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98,512元整及附表序號1~5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七)依約債務人何亞昊即何建德、何培東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108,614元整及附表序號6~9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八)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以保權益。
釋明文件:一、放出查詢單1份。二、放款借據影本2份。釋明文件另寄。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7日
書記官陳貴欽附表104年度司促字第30759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14172│亞昊即何建│4月13日起│││││元│德、何培東││││├──┼───┼─────┼──────┼──────┼───────┤│002│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1085│亞昊即何建│4月13日起│││││元│德、何培東││││├──┼───┼─────┼──────┼──────┼───────┤│003│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1085│亞昊即何建│4月13日起│││││元│德、何培東││││├──┼───┼─────┼──────┼──────┼───────┤│004│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1085│亞昊即何建│4月13日起│││││元│德、何培東││││├──┼───┼─────┼──────┼──────┼───────┤│005│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1085│亞昊即何建│4月13日起│││││元│德、何培東││││├──┼───┼─────┼──────┼──────┼───────┤│006│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7164│建德、何培│4月13日起│││││元│東││││├──┼───┼─────┼──────┼──────┼───────┤│007│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30050│建德、何培│4月13日起│││││元│東││││├──┼───┼─────┼──────┼──────┼───────┤│008│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7143│建德、何培│4月13日起│││││元│東││││├──┼───┼─────┼──────┼──────┼───────┤│009│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83%│││24257│建德、何培│4月13日起│││││元│東││││└──┴───┴─────┴──────┴──────┴───────┘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4172│亞昊即何建│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德、何培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2│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1085│亞昊即何建│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德、何培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3│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1085│亞昊即何建│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德、何培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4│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1085│亞昊即何建│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德、何培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5│新臺幣│王節汝、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1085│亞昊即何建│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德、何培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6│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7164│建德、何培│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7│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0050│建德、何培│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8│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7143│建德、何培│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9│新臺幣│何亞昊即何│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4257│建德、何培│5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東│││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