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5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506號聲請人 鄭宇峯
一、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提出票號TH0000000號本票影本,並釋明本票遺失及有聲請權之原因、事實。
二、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5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506號聲請人 鄭宇峯
一、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提出票號TH0000000號本票影本,並釋明本票遺失及有聲請權之原因、事實。
二、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