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567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56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567號聲請人 葉秀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9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4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5月3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王育珍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6年5月31日
書記官蔡梅蓮┌───────────────────────────────┐│附表:106年度除字第56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慶誠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086-ND-0000000-0│1│1000│├──┼────────────┼─────────┼──┼──┤│0002│慶誠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086-NX-0000000-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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