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司財管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解任遺產管理人職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財管字第70號聲請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法定代理人甲○○代理人乙○○上列聲請人聲請解任遺產管理人職務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事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送達本裁定七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家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司財管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解任遺產管理人職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財管字第70號聲請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法定代理人甲○○代理人乙○○上列聲請人聲請解任遺產管理人職務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事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送達本裁定七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家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