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司催字第14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催字第1487號聲請人 曾碧惠 (即 張健仁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僅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書之影印本,請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
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登意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司催字第14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催字第1487號聲請人 曾碧惠 (即 張健仁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僅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書之影印本,請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
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