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9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存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908號原告 賴麗如 被告 陳木章 訴訟代理人 洪明儒 律師被告 陳木陽
陳木祥 林美滿 陳俊谷 陳衍汎 陳諭錡 陳諭璇 陳宜均 上當事人間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因原告主張即使第三人拆除房屋伊只有10公分寬之通行地方,是否屬實,本院認有調查之必要,爰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謝慧敏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書記官葉卉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