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8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36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訴訟代理人 甲○○
  相對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3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8年6月8日上午9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
調解室一(1樓)二調解爭議:
  法 官 許勻睿
  書記官 王楨珍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到
相對人訴訟代理人 乙○○到
調解委員      林武彥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林武彥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伍萬伍仟元。
  給付方法:於民國98年6月10日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王楨珍
           法 官      許勻睿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8  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王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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