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3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34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許憶吟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聲字第19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許憶吟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玖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叁月。
理由
一、受刑人許憶吟因搶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9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其各案判決及相關卷證,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2月29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鄭子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1年2月29日
書記官王立山附表:
┌──────┬────────┬────────┬────────┐│編號│1│2│3│├──────┼────────┼────────┼────────┤│罪名│搶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99.06.29│99.06.13│99.05.11││日期││││├──────┼────────┼────────┼────────┤│偵查(自訴)│高雄地檢99年度偵│高雄地檢99年度偵│高雄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34079號等│字第34079號等│字第34079號等│├───┬──┼────────┼────────┼────────┤││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案號│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最後││62、63、64、65號│62、63、64、65號│62、63、64、65號││││││││事實審├──┼────────┼────────┼────────┤││判決│100.04.29│100.04.29│100.04.29│││日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案號│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62、63、64、65號│62、63、64、65號│62、63、64、65號││確定││││││├──┼────────┼────────┼────────┤│判決│判決│100.05.23│100.05.23│100.05.23│││確定││││││日期││││├───┴──┼────────┼────────┼────────┤││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備註│執字第7350號│執字第7350號│執字第7350號││├────────┴────────┴────────┤││編號1至6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99.07.10│99.06.13│99.05.11││日期││││├──────┼────────┼────────┼────────┤│偵查(自訴)│高雄地檢99年度偵│高雄地檢99年度偵│高雄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34079號等│字第34079號等│字第34079號等│├───┬──┼────────┼────────┼────────┤││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案號│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最後││62、63、64、65號│62、63、64、65號│62、63、64、65號││││││││事實審├──┼────────┼────────┼────────┤││判決│100.04.29│100.04.29│100.04.29│││日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案號│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62、63、64、65號│62、63、64、65號│62、63、64、65號││確定││││││├──┼────────┼────────┼────────┤│判決│判決│100.05.23│100.05.23│100.05.23│││確定││││││日期││││├───┴──┼────────┼────────┼────────┤││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備註│執字第7350號│執字第7350號│執字第7350號││├────────┴────────┴────────┤││編號1至6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99.08.16│99.08.18│100.03.30││日期││││├──────┼────────┼────────┼────────┤│偵查(自訴)│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機關年度案號│毒偵字第628號│毒偵字第628號│毒偵字第4633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案號│100年度審訴字第│100年度審訴字第│100年度審訴字第││最後││765號│765號│3129號││││││││事實審├──┼────────┼────────┼────────┤││判決│100.05.10│100.05.10│100.11.30│││日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案號│100年度審訴字第│100年度審訴字第│100年度審訴字第││││765號│765號│3129號││確定││││││├──┼────────┼────────┼────────┤│判決│判決│100.05.30│100.05.30│100.11.30│││確定││││││日期││││├───┴──┼────────┼────────┼────────┤││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0年度│高雄地檢101年度││備註│執字第8253號│執字第8253號│執字第858號││├────────┴────────┴────────┤││編號7至8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