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22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2252號原告 陳鴻騰 年籍詳卷被告 賴昭雄 年籍詳卷
張育豪 年籍詳卷上列被告賴昭雄、張育豪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2583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
法官
法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