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家訴字第1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分割遺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家訴字第192號原告 周成長 訴訟代理人 廖年盛 律師被告 葉美素
陳蕊 陳麗華 周淑霞 周余美麗 周致強 周雅婷 周筱婷 周玉婷 周玉芬 羅玉珍 周建隆 周筱綾 周雅綾 周詩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等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若干事實未臻明瞭,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法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
家事第一庭法官盧軍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
書記官鄧筱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