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39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3949號債權人乙○○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釋明利息請求與否並於請求利息時明確之利息起算日及利率。
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
民事庭法官蔡寶樺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
書記官陳坤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39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3949號債權人乙○○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釋明利息請求與否並於請求利息時明確之利息起算日及利率。
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
民事庭法官蔡寶樺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
書記官陳坤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