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78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47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04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訴字第478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太寶
吳黃鶴上2人共同指定辯護人陳青來律師(民國112年1月10日指定,同年月11日解除)
吳壹錞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255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甲○○、丙○○係夫妻,乙○○為2人之女兒,3人均在彰化縣線西鄉塭仔漁港擺攤位販賣螃蟹,另丁○○、 黃羽璇 亦共同在塭仔漁港擺攤位販賣螃蟹,黃羽璇同時擔任彰化縣漁民發展協會財務長。緣黃羽璇曾透過彰化縣漁民發展協會勸導甲○○、丙○○、乙○○不要將販售攤位擺太外面而超過紅線,致甲○○、丙○○、乙○○心生不滿,竟分別基於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毀損及傷害等犯意,於民國110年11月9日上午10時26分許,在線西鄉塭仔漁港勝富壹號攤位上,由甲○○對著丁○○以台語公然辱罵:「幹你娘雞掰」、「幹、破雞掰、塞你娘」、「幹你娘雞掰、幹你娘、塞你娘」、「幹你老母雞掰」、「看你要怎樣讓人幹」、「幹、破麻」、「你娘在讓人幹」、「幹你娘破麻」、「幹、破雞掰」等言詞,並同時對丁○○口出「今天如果讓我賭爛,我就車子開來全部給他撞死」、「我車就開來給撞下去」、「開車開來給她撞破」、「我年輕喔,給你撞下去」、「幹、哪一個在讓他靠」、「讓他死、讓他死」、「乎死」等加害人之生命、身體恐嚇性言詞,致丁○○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另丙○○對著丁○○以台語公然辱罵:「臺中港瘋來到這裡」、「沒人要幹是多漂亮」、「幹、瘋子」、「臺中瘋到這來、幹乎死」、「臺中瘋到這來,這裡也沒人要給他幹」、「就是瘋到、從臺中瘋到沒人幹、瘋來這裡、也沒人幹、兩個瘋子」、「兩個死沒人可以幹」、「瘋沒有老公,我老公也不要給你幹」、「沒人幹啦,我老公也不會給你幹啦,那個人品誰要幹」、「都沒人可幹,你現在是報警沒人可幹嗎」、「兩個瘋橋下,瘋不夠」等言詞,並將丁○○之手機拍落,造成手機正面螢幕及背面鏡頭毀損(維修費用22,000元)。乙○○則對著丁○○以台語公然辱罵:「死破麻!破麻!」、「破麻,幹你娘老雞掰,這樣弄我老母」、「幹你娘、雞掰」等言詞,並對丁○○口出「報警就讓他死啦」、「來擺一次,就翻一次」等加害人之生命、身體、財產恐嚇性言詞後,乙○○、丙○○即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分別推翻丁○○裝螃蟹之塑膠箱各1個,並拿起丁○○攤位上之螃蟹丟擲丁○○,致丁○○受有右側手部挫傷、擦傷、腹部挫傷、頭部挫傷等傷害,並造成丁○○所有之螃蟹毀損約40隻(螃蟹大隻1隻售價新臺幣【下同】500-600元間,小隻售價350-400元),2個塑膠箱翻倒後毀損(塑膠箱2個價值共6,000元)。
二、案經丁○○委由 徐明珠 律師、 官厚賢 律師訴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以下本案所引用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而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者,均經本院於審理時當庭直接提示而為合法之調查,檢察官、被告均不爭執其證據能力,本院審酌前開證據作成或取得之情況,並無非法或不當取證之情事,亦無顯不可信之狀況,故認為適當而均得作為證據。是前開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之規定,皆具有證據能力,先予敘明。
二、訊據被告甲○○、丙○○供承有講起訴書所載之言語,被告乙○○則對公然侮辱、傷害、毀損等犯行均坦承不諱,惟被告甲○○ 矢口 否認有何公然侮辱、恐嚇犯行,辯稱:上開言語係對太太、女兒及停水的那三人講云云;被告丙○○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傷害、毀損犯行,辯稱:係告訴人先罵伊,伊才回罵,另外告訴人推倒伊,伊才從地上順手拿一隻螃蟹站起來丟她,手機的部分係伊去擋才掉的云云;被告乙○○矢口否認有何恐嚇犯行,辯稱:係因為告訴人長期騷擾父親甲○○,伊實在沒有辦法才出場的,忘記有無講「來擺一次,就翻一次」云云。經查:
㈠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證人即告訴人丁○○於警詢、偵訊中證述
在卷(見偵卷第15至17、70至71頁),並有證人黃羽璇於警詢、偵訊中之證述(見偵卷第18至19頁背面、70至71頁)在卷可稽,復有告訴人之道周醫療社團法人道周醫院乙種診斷證明書、手機受損照片、手機(誤載為監視器)畫面截圖、錄音譯文及本院勘驗筆錄(詳如附表一、二所示)(見他卷第9至35頁,偵卷第35、37、74至77頁,本院卷㈠第279至287頁、卷㈡第36至49頁)在卷可參,是此部分之事實,堪以認定。
㈡至被告等人雖以前詞置辯,惟查:
⒈被告甲○○口出「幹你娘雞掰」、「幹、破雞掰、塞你娘
」、「今天如果讓我賭爛,我就車子開來全部給他撞死」、「幹你娘雞掰、幹你娘、塞你娘」、「我車就開來給撞下去,幹你老母雞掰」、「看你要怎樣讓人幹」、「開車開來給她撞破」、「幹、破麻」、「你娘在讓人幹」、「幹你娘破麻」、「幹你娘,我年輕喔,給你撞下去」、「幹、破雞掰」等辱罵及恐嚇性言詞時,係面對告訴人之方向,且被告乙○○於過程中不斷表示「今天讓你罵乎爽」、「我來處理我來處理,你罵沒關係,反正停電一個禮拜,你就罵乎爽,罵乎爽才來處理」、「反正你已經害我損失7萬塊了,你罵他就對了」、「你給他罵整天」、「你就這樣罵,這筆錢我來出」等情,有手機畫面截圖照片編號
1、編號2及本院勘驗筆錄(見本院卷㈠第279頁、卷㈡第36至49頁)在卷足參,足見被告甲○○係針對告訴人而為。又檔案名稱:IMG_4726~1,影片時間「39:49」以下,以及檔案名稱:IMG_4727~1,影片時間「00:00」以下,被告甲○○騎乘機車到告訴人攤位前時,面對告訴人時口出「幹、哪一個在讓他靠」、「幹你娘、雞掰」、「讓他死、讓他死」、「乎死」等情,有上開勘驗筆錄(見本院卷㈡第45至47頁)附卷可參,更清楚可見係直接至告訴人面前為之。從而,被告甲○○前開辯解,應屬卸責之詞,不足為採。
⒉被告丙○○口出「臺中港瘋來到這裡」、「沒人要幹是多漂
亮」、「幹、瘋子」、「臺中瘋到這來、幹乎死」、「臺中瘋到這來,這裡也沒人要給他幹」、「就是瘋到、從臺中瘋到沒人幹、瘋來這裡、也沒人幹、兩個瘋子」、「兩個死沒人可以幹」、「瘋沒有老公,我老公也不要給你幹」、「沒人幹啦,我老公也不會給你幹啦,那個人品誰要幹」、「都沒人可幹,你現在是報警沒人可幹嗎」、「兩個瘋橋下,瘋不夠」等侮辱性言語時,皆係面向告訴人,且被告乙○○於過程中不斷表示「今天讓你罵乎爽」、「我來處理我來處理,你罵沒關係,反正停電一個禮拜,你就罵乎爽,罵乎爽才來處理」、「反正你已經害我損失7萬塊了,你罵他就對了」、「你給他罵整天」、「你就這樣罵,這筆錢我來出」等情,有手機畫面截圖照片編號3、編號4及本院勘驗筆錄(見本院卷㈠第279頁、卷㈡第36至49頁)在卷足參,顯見被告丙○○係針對告訴人所為。又檔案名稱:IMG_4726~1,影片時間「39:49」以下,被告丙○○走到告訴人攤位前時,直接面對告訴人口出「你就沒有人可以幹,來這裡老人家也不要給你幹,錄三小」,其後雙手揮落告訴人的手機,經告訴人拾起手機並表示手機遭破壞時,被告丙○○更持告訴人攤位之螃蟹砸向告訴人方向,同時不斷重覆「看你會雞掰」等情,以及檔案名稱:IMG_4727~1,影片時間「00:00」以下,被告丙○○直接向告訴人口出「我今天要配你,你臺中來到這裡在囂張,破雞掰,沒人可幹,你在瘋來到這邊仍沒人可以幹」,其後將告訴人所有透明箱內之螃蟹倒出,持續拾起螃蟹擲向告訴人方向,同時再向告訴人口出「你會雞掰」、「你會雞掰、賽你娘」、「沒雞掰有損失嗎」、「啊雞掰有受傷沒有,順便去驗啦」等情,有上開勘驗筆錄及手機畫面截圖照片編號7、編號8等(見本院卷㈠第285頁)附卷可參,清楚可見被告丙○○對告訴人口出侮辱性之言語,並有毀損告訴人所有之手機、螃蟹、塑膠箱,及傷害告訴人之舉措。從而,被告丙○○前開所辯,顯屬無據,不足可採。
⒊被告乙○○先於附表一編號10所示之時間口出「報警就讓他
死啦」後,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再以右腳踢翻裝螃蟹的箱子,接著彎腰拾起螃蟹,擲向告訴人方向,並向告訴人口出「你今天只要擺一次攤,我就翻一次,塞你娘」等語,有本院勘驗筆錄(見本院卷㈡第46至47頁)在卷可參,足見被告乙○○確實有此部分之恐嚇性言語甚明。而其前開所辯,實屬無理由,顯無可採。
⒋綜上,觀以案發當時之錄音錄影畫面,被告3人顯均係針對
告訴人而分別為恐嚇、公然侮辱、毀損、傷害之行為,是被告3人所辯,顯無理由,均不足為採。另被告甲○○、丙○○聲請線西分駐所再行調查案發情形部分,因本案犯罪事實已臻明確而無再調查之必要,是被告2人此部分聲請,核無必要,附此敘明。
三、綜上所述,被告3人所辯,顯係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3人前開犯行,均堪以認定,應分別予以依法論科。
四、論罪科刑:㈠按是否構成「侮辱」之言論,尚非可一概而論,而應斟酌
被告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情狀、是否基於具體事實之陳述,或即便非真實,惟仍非真正惡意之陳述,或對於具體事實或無具體事實之抽象的合理的評論,綜合判斷之。且言論是否粗俗,端賴個人品味而定,不論是否認同或感覺粗俗,惟是否係出於說話者主觀意欲,須個別觀之。本院觀以被告3人口出上開「幹你娘」、「幹、瘋子」、「破麻」、「破雞掰」等言語時(詳如犯罪事實欄所示),其等與告訴人間之氣氛等情境前後關連,復衡以被告丙○○、乙○○後續為毀損、傷害犯行,足見被告3人係欲向告訴人表達不滿及指責告訴人之旨,尚非僅屬發洩負面情緒之言詞,依一般社會通念,堪認係針對告訴人侮辱,而非僅屬無意義、無目的之口頭禪或發洩情緒之用語。此外,本件案發地點乃位於漁港,屬公共場所。是被告3人在公開場合對告訴人為抽象謾罵之舉,有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意,足以貶損他人之社會評價,已足使告訴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難堪、不快,核與公然侮辱之要件相符。
㈡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係指單純以將來加害生命
、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而言,復所謂恐嚇,祇須行為人以足以使人心生畏怖之情事告知他人即為已足,其通知危害之方法並無限制,凡一切以直接之言語、舉動,或其他足使被害人理解其意義之方法或暗示其如不從將加危害,而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者,均應包括在內,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行為人之言語、舉動,依社會一般觀念,均認係惡害之通知,而足以使人生畏怖心時,即可認屬恐嚇(最高法院22年度上字第1310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甲○○前開對告訴人口出「乎死」、「給車撞死」等語,依一般社會通念,顯屬惡害之通知,而足以使人心生畏怖,要與恐嚇要件相符。
㈢是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及第
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被告丙○○所為,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及第354條之毀損罪;被告乙○○所為,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及第354條之毀損罪。被告丙○○與乙○○就前開擲螃蟹傷害告訴人之毀損及傷害犯行,互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被告3人接續以附表一、二所示之侮辱性文字辱罵告訴人,被告甲○○接續以前開恐嚇言語對告訴人為惡害之通知,被告丙○○、乙○○接續為前開共同之傷害、毀損行為,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難以強行分開,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皆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分別論以接續犯之一罪。另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係結果犯,以致生危害於安全為要件,即受惡害之通知者,因受恐嚇,產生安全上之危險與實害,在恐嚇者,不必真有加害之意思,更不能真有實施加害之行為,茍行為人基於一貫之實施加害行為之意思,恐嚇後進而實施加害之行為,本罪原來之危險行為應為後生之實害行為所吸收,不另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告乙○○以報警讓他死、打翻攤位乙事恫嚇告訴人後,進而為翻倒放置螃蟹之塑膠箱、丟擲螃蟹之加害行為,依實害行為吸收危險行為理論,被告乙○○先前所為恐嚇之危險行為,應為後生之毀損、傷害實害行為所吸收,僅論以毀損罪及傷害罪,不另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至檢察官於起訴書中敘明毀損、傷害與恐嚇危害安全3罪為想像競合犯,容有誤會,附此敘明。又被告甲○○所犯上開2罪、被告丙○○、乙○○所犯上開3罪間,分別屬行為部分重疊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會通念,應分別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皆為想像競合犯,應各依刑法第55條規定,被告甲○○從一重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斷,被告丙○○、乙○○均從一重之傷害罪處斷。
㈣爰審酌被告3人與告訴人間存有嫌隙,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
竟以穢語公然侮辱告訴人,被告甲○○尚有以傷害人之生命、身體乙事恐嚇告訴人,所為實不可取,且於謾罵過程中,被告丙○○、乙○○更進一步破壞告訴人手機、螃蟹、攤位,並以螃蟹擲向告訴人,造成告訴人受有傷害、財產受有損害,行為實值非難,復參以被告甲○○、丙○○犯後否認犯行,被告乙○○坦承部分犯行,及其等未與告訴人和解,賠償告訴人所受之損害等犯後態度,兼衡被告甲○○、丙○○智識程度均為國小肄業、被告乙○○智識程度為高中畢業,暨其等之家庭經濟狀況均為勉持,職業皆為攤商等生活狀況(詳其等之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所載)、犯罪之目的、手段、所生之危害以及其等為上開犯行之時間久暫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儆懲。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施教文提起公訴,檢察官楊閔傑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余仕明
法官許家偉法官林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書記官馬竹君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編號影片起始時間勘驗內容100:00丙○○與身著紅衣女子對話,略。201:08(甲○○從右邊、乙○○從左邊進入影片畫面)甲○○:…。乙○○:好了,回去回去。(持續朝甲○○方向揮手)甲○○:…。幹。警察報了來說。…。丙○○:救人。甲○○:幹。丙○○:會死沒人哭,會死沒人可以哭。老人家。甲○○:…,幹。我就沒有…。幹你娘雞掰…。乙○○:那兩個啊。甲○○:幹,破雞掰,塞你娘。…。叫你叫…。乙○○:…。(朝甲○○方向揮手)。甲○○:幹你娘雞掰。乙○○:…。(朝甲○○方向揮手)。(內容聽不清楚,略)303:24丙○○:壞心事如果要做那麼多,馬上就會。甲○○:今天如果讓我賭爛,我就車子開來全部給他撞死。乙○○:沒關係啦。甲○○:不相信就試試看。我車就開來給撞下去。幹你老母雞掰。丙○○:好啦,你回去啦,我們顧就好。甲○○:幹你娘雞掰。…相殺…。甲○○:…。相殺。丙○○:你回去。再看他會不會報應。開車馬上就去撞。如果要欺負老人家,開車會撞死給我看。甲○○:幹。乙○○:你今天罵就停一個禮拜就對了。甲○○:…。乙○○:今天就讓你罵乎爽。你就祖宗八代給他罵乎爽就好了。丙○○:你就撞死給我看。乙○○:…你現在去把他手機…。甲○○:我在…。幹你娘雞掰。…。幹。幹你娘雞掰。幹你娘。塞你娘。乙○○:他們會有報應的,很快很快。丙○○:欺負老人家會有報應。乙○○:很快,趕快回去。丙○○:有報應。都報應幾個了。(內容聽不清楚,略)甲○○:看你要怎樣讓人幹。丙○○:欺負老人家死沒有人哭。隨你錄。臺中港瘋來到這。乙○○:那個叫做妨害秘密罪,那個都有辦法對付他們的,法律要學好一點就好了,OK?丙○○:臺中港瘋來到這裡,瘋子一大群。沒丈夫在瘋,瘋丈夫。會有報應。乙○○:會,報應會很快,慢慢來。丙○○:有在看哦。乙○○:慢慢來。你看不是欺負老人家就好。報應幾個了。有報應。丙○○:給他說,說他老爸給他跪,說罵到老爸在給他跪。報應哦。老爸也要欺負,別人也要欺負。408:17乙○○手持手機朝告訴人方向錄影。508:37丙○○:報應啦,實話,天那麼大個,不是不會報應啦。報應幾個…,就要在說名字。罵到他老爸說、他老媽惦惦,他老爸說給他跪。甲○○:幹…。丙○○:沒人要幹是多漂亮。那就離婚沒人要幹是多漂亮。幹。瘋子。乙○○:我來處理我來處理。你罵沒關係。反正停電一個禮拜,你就罵乎爽。罵乎爽才來處理。丙○○:幹。臺中瘋到這來。幹乎死。老人家…。老爸就要給他跪,老媽惦惦。乙○○:告一告再來喬啦。錄這兩攤就好了。欺人太甚。要休一天也不行,在。丙○○:臺中瘋到這來。這裡也沒人要給他幹。612:11乙○○手持手機站立在告訴人攤位前方,朝告訴人方向錄影。712:24甲○○:開車開來給他撞破。乙○○:不用撞不用撞。看他怎樣報應就好了。慢慢給他修理。幹你娘。多厲害。為了自己要賣東西。厚。甲○○:幹你娘雞掰,不知道哪一個在給他靠。幹。乙○○:不用靠,多厲害。丙○○:他說死老媽沒辦法埋,給我拿去包白包,現在欺負老人家。天那麼大個,看你的報應還是沒有,你媽沒辦法埋葬,就要給我包白包…。丙○○:要不然也是沒人可以幹。瘋到這裡來。乙○○:有辱罵行為會一個禮拜,反正就是一個禮拜,害我們損失,一天損失一萬,七天就是七萬。看七萬要怎樣跟我處理。他現在擺七天,他可以賺七天,他就是故意要讓他七天不能擺。丙○○:就是瘋到,從臺中瘋到沒人幹,瘋來這裡,也沒人幹,兩個瘋子。乙○○:你再去裝一台監視器錄這兩個就好,還有錄這一攤。815:56丙○○:專門在欺負老人家,你會死沒人哭。看你專門在欺負老人家。你老爸就要…。你老媽出來說,你婆婆說你很兇。爸爸都道歉,再道歉。…。乙○○:沒有啦,他們六、七位,不是只有說你,人家違規一個月,你違規一次就照你,了解嗎?人家違規三十次,你違規一次,你就比較嚴重,你了解嗎?OK?法院是他在訂的,OK?法律是他們兩個在訂的,這個你可以去爭取,你可以去反應,沒有人叫你不可以反應啊?OK?以暴制暴,要嘛你就用法律去制法律,OK?開會你們就去,那我們就用明的去給她們反應,OK?人家為什麼可以違規三十次,你違規一次呢?爸出現他就給爸找麻煩,為什麼呢?丙○○:他如果出現就要找麻煩。乙○○:這樣就對嘛,他跟爸沒結善緣,結惡緣。OK?OK?丙○○:…,馬上就車禍,…,看那個報應。乙○○:沒關係沒關係。丙○○:看你們兩個看什麼時候報應給我看。你們兩個如果要欺負,看會。乙○○:人家不是只在說你,OK?人家六、七攤都。919:15乙○○:反正你已經害我損失七萬塊了,你已經害我損失七萬塊,你罵他就對了,你罵給。1024:45乙○○:就是你來才有這件事情,就是你,就是專門來找你麻煩就對了。甲○○:幹,破麻。丙○○:兩個死沒人可以幹,死沒人可以哭。乙○○:如果是為了專找你麻煩,就報應在他們兩個身上。如果不是,就沒有關係。如果是找你麻煩。丙○○:都報應幾個,難道都沒看到。乙○○:如果是因為你來,才有po今天的違規,他就是那麼過份了,都報應在他們兩個身上。丙○○:你來就有事情。乙○○:就是你來就有事情。丙○○:…沒事情,你若停就會找你的麻煩。乙○○:媽你繼續說,我把這段錄上去。丙○○:別人停幾次、停幾年沒關係哦,他停一天而已就要找他的麻煩。說才停一天就要。乙○○:…。丙○○:臺中沒人幹,瘋到我們這裡來。 黃壹錞 :他今天來準備蟳就全都事。丙○○:也沒人要給你幹。乙○○:死破麻,破麻。丙○○:瘋沒有老公。我老公也不要給你幹。你很漂亮哦,你很漂亮,我在找他的麻煩。人家停幾…沒關係,他摩托車停一次就要找他的麻煩。乙○○:這種良心錢賺得下去。破麻。甲○○:幹你娘,破雞掰。丙○○:出來啊。乙○○:我跟你說,你害我損失七萬塊啦,今天罵他不用罰到七萬啦。你給他罵整天啦。丙○○:沒人幹啦,我老公也不會給你幹啦。那個人品誰要幹。告訴人:姐,你難道不考慮報警。丙○○:那個人品誰要幹。去報啦,啊就不會報警。甲○○:報警就好。報警。乙○○:報警就讓他死啦。甲○○:去給他報。乙○○:破麻。丙○○:都沒人可幹,你現在是報警報沒人可幹嗎。乙○○:喂,人家一個月哦,在那邊停沒有事情哦。甲○○:停一下子而已…。丙○○:停一下而已就有事情,專程要找他麻煩的。甲○○:CO、CO你娘在給人幹,CO,CO啥。丙○○:臺中瘋到這裡來也沒人幹啦,多漂亮。甲○○:幹你娘COCO上網,CO你娘在讓人幹。丙○○:很厲害啊,我們也不會PO咧。甲○○:幹。丙○○:瘋到和老爸老媽吵架,老爸就給他跪,他老公,他婆婆也叨說很兇。乙○○:給他錄沒關係啦,為了你停這,害你損失十萬,他是讓你損失十萬塊,還賺得那麼囂張,事情有這樣子在做的嗎。蛤。社會是沒有走動的嗎。哦。你生意好就要讓你損失十萬喔。你停我的電我就損失十萬塊了。甲○○:叫人專門。乙○○:他在那不用插電不用做什麼就有一X,人家一個禮拜賺三萬耶。哦,來這邊平白無故就來這就賺三萬。欸,你是要比人家還聰明。丙○○:臺中瘋到這邊來。乙○○:然後來到這邊給你錄影、錄音,這個叫妨害秘密,所以我們可以告他,你知道嗎。丙○○:給你錄。乙○○:這個叫妨害秘密罪。丙○○:來這裡都沒人幹,瘋到這來沒人幹。乙○○:妨害秘密罪,我們把他錄回來。丙○○:兩個瘋橋下,瘋不夠。乙○○:來錄啊,破麻,幹你娘老雞掰。這樣弄我老母。丙○○:臺中瘋來,瘋沒人幹,來到這裡也沒人要給他幹。乙○○:破麻。丙○○:你害我損失,錄什麼音。乙○○:我跟你說,他害我損失十萬,他一天賺一萬,好,今天禮拜三,禮拜三禮拜四禮拜五禮拜六,你看他賣幾天蟳,他就賺多少,他害我損失多少,好,這個就XX,我跟你講,我就要把他討回來。丙○○:動不動就要叫警察,警察你養的哦。甲○○:叫警察來啊。乙○○:免啦免啦,他沒有我認識的多,要做什麼。丙○○:好膽出來啊。乙○○:他要來吃這一堆,我看誰要來吃。丙○○:好膽你出來啊。乙○○:你要吃哦。丙○○:好膽你站出來啊。乙○○:他害我損失有多少,我要連那個利息討回來。甲○○:沒事情要惹事情,幹你娘破麻。丙○○:他只有來停一次。乙○○:人家一個月,一個月哦,不敢怎樣哦。丙○○:他來停一次就找你爸麻煩哦。那死沒人哭。跟你說死老母沒辦法埋,就要叫我拿錢去包白包啦,沒辦法可以埋,欺負老人家,欺負老人家很厲害就對了啦。甲○○:幹你娘,我年輕哦,給你撞下去。丙○○:錄音你就贏這樣哦。乙○○:那個叫妨害秘密罪哦,你就給他去錄,錄給他爽,他上次給我們PO到彰化那邊,我們也沒有告他,他已經妨害秘密罪了,OK。甲○○:別人擺那樣。乙○○:別人擺那樣…,欸,對對,我看他現在是在玩什麼,我已經,我已經研究這個現象研究好久了哦。丙○○:現在如果擺給他照起來。乙○○:我有拍,我有拍,我都有拍。丙○○:摩托車,那擺整個。乙○○:他如果是XX找麻煩,哦,就報應在他們兩個身上,如果不是,他們就平安,就這麼簡單。法律、人,修理不了他們,自然就會有人修理了。丙○○:跟你說臺中沒人幹,瘋到這仍沒人幹,多漂亮,有漂亮哪需要瘋到來這裡,臺中沒人幹,來這裡也沒人要幹,離婚沒人要。甲○○:幹。丙○○:他在那裡PO,我們不會而已。很厲害啊。乙○○:這個妨害秘密罪,這個妨害秘密罪。沒關係,你這個到時候一五一十去跟法官講,他為什麼讓我們發火,他為什麼被打,就是這個原因,就這麼簡單而已,看法官要判多少,判多少賠償沒關係,因為她讓我損失十萬塊。丙○○:臺中瘋沒人幹,瘋到這裡來。乙○○:他如果是每個人都是都這樣處理,我沒話講,你知道嗎。他是針對…稍微一點點而已…你聽得懂意思,太過分了啦。丙○○:來,趕快來停。你就給他拍起來。乙○○:我來拍我來拍。我發現爸在出現一次,他就找爸麻煩,這個在法院的叫挾怨報復哦,在社會上會招致殺機,就是這種現象。丙○○:要去剪個頭髮,PO上去哦,你爸來就沒五分 鐘久 哦。乙○○:來沒有五分鐘。丙○○:沒人幹,誰要給你幹。甲○○:幹你娘,不知道哪一個在給他靠。乙○○:你就這樣罵,這筆錢我來出,我來出,你害我損失十萬塊,幹你娘老雞掰,你會賠更多。甲○○:你娘不知道哪一個在給他靠。丙○○:怎麼不敢瘋出來,怎麼不敢出來。甲○○:幹,破雞掰。丙○○:錄音,錄你家死人啦。乙○○:妨害秘密罪啦,妨害秘密罪,要錄我們也來錄啊。丙○○:沒有人幹,瘋到這裡來,瘋到這裡來人就要給他幹,瘋女人,臺中瘋到這裡來。甲○○:沒事情要惹事情,幹。丙○○:沒人要說離婚的。乙○○:你來讓我賠錢啊,我沒罵你害我賠錢,換我來罵,幹你娘老雞掰,害你爸損失十萬元。甲○○:幹你勞,老雞掰,幹,沒事情幹你娘老雞掰。(遠方)(第三人說話內容,略)1139:49(乙○○面朝甲○○,手指告訴人方向說話,內容聽不清楚)(甲○○跨上機車,騎乘機車到告訴人攤位前)甲○○:幹。哪一個在讓他靠。告訴人:你現在在罵我。甲○○:我理你。丙○○:你臺中瘋沒人幹,瘋到來這裡也沒有人幹。告訴人:你現在也在罵我。丙○○:你不要再瘋。告訴人:沒關係,我都有錄影,沒關係。甲○○:幹你娘,雞掰。告訴人:沒關係,我都有錄影。丙○○:你盡管錄,你就要告狀找人家麻煩,你就沒有人可以幹,來這裡老人家也不要給你幹。錄三小。(丙○○雙手揮落告訴人的手機,而後告訴人將手機撿起)告訴人:沒關係,你再給我摔,這有錄影。(乙○○伸出雙手,擋在丙○○與告訴人中間)乙○○:他就是。告訴人:你破壞我的手機。丙○○:你還繼續錄,我跟你拚命,錄啊。(丙○○不斷重複的抬起拿著螃蟹的右手,將螃蟹砸向告訴人的方向)乙○○:丟下去、丟下去。(不斷重複)丙○○:看你會雞掰。(不斷重複)(第三人走向丙○○、乙○○勸阻)第三人:不要啦,好了,好了。乙○○:幹你娘。丙○○:誰給你靠。(丙○○伸出右手揮向告訴人的手機)(乙○○朝螃蟹擺放處伸手彎腰)乙○○:幹你娘,雞掰。(不斷重複)甲○○:讓他死,讓他死。告訴人:不用不用,不用來,我要告他們傷害。(乙○○、丙○○不斷手拾螃蟹砸向告訴人方向)附表二:
編號影片起始時間勘驗內容100:00(乙○○右腳踢翻裝螃蟹的箱子,接著彎腰左右手拾起螃蟹,將右手中的螃蟹擲向告訴人方向)丙○○:你在找我的麻煩。甲○○:乎死。丙○○:你要給我停一個禮拜的電。(乙○○將右手中的螃蟹擲向告訴人方向)甲○○:乎死。乙○○:…。丙○○:好膽給我出來。(丙○○將手中物品丟向告訴人方向)丙○○:好膽給我出來。(丙○○拾起地上的木棍,作出欲擲向告訴人方向的動作,爾後有木棍落地的聲音,身著藍色上衣的男子伸出左手抓住丙○○的右手)乙○○:我妹妹腳受傷要帶他去醫院,我爸爸才出現一下子,就把他PO上網。丙○○:我今天要配你,你臺中來到這裡在囂張,破雞掰,沒人可幹,你在瘋來到這邊仍沒人可以幹。你不用錄啦,你不用錄啦。甲○○:沒事情…。丙○○:要去剪頭髮,PO上網,來不到五分鐘就PO上網,你多厲害,誰在給你靠。(丙○○將透明箱內的螃蟹倒出,接著彎腰左右手拾起螃蟹,將右手中的螃蟹擲向告訴人方向,螃蟹先丟中紅衣女子後,再飛向告訴人方向,爾後繼續右手持蟹丟向告訴人方向)丙○○:你會雞掰。乙○○:今天是我們兩個出手而已。丙○○:你會雞掰,賽你娘。乙○○:你今天只要擺一次攤,我就翻一次。賽你娘。丙○○:欺負老人家你會比較厲害。乙○○:你讓我停電一個禮拜,我損失十萬塊,你是要怎樣跟我XX。告訴人:等一下警察來,在跟警察問,跟警察說啦。丙○○:警察你在養的哦。告訴人:警察不是我在養的,但是警察在保護人的。今天我都沒有給你們怎麼樣,我也沒有跟你們動手,是你們自己七早八早一直在那邊罵,還要給我丟蟳。(乙○○左右手持螃蟹,將手中的螃蟹擲向告訴人方向)(乙○○彎腰撿拾螃蟹,身著藍色上衣的男子阻擋乙○○)乙○○:你就另外這麼白目。第三人:算算去,笑死人。告訴人:從頭到尾我都沒怎樣,他們就一直罵我,還給我翻攤,我連半句話都沒有說到。丙○○:不然你在錄怎樣。告訴人:沒關係。丙○○:你在錄怎樣啊,沒講話比較厲害。告訴人:我今天蟳的損失,拜託你們要給我清一下。丙○○:沒雞掰有損失嗎。告訴人:沒關係,你繼續罵啦,我也沒給你們怎麼樣,我也沒有動手,我也沒有給你們罵什麼,你們就一直七早八早,你們在那邊給人一直罵,我不用保護自己嗎。乙○○:他在PO一些害我們停電,做什麼有的沒有的。誰的心肝這麼壞。告訴人:來,我手受傷流血哦,等一下要來驗傷,手機也給我摔壞哦,這支新買的。丙○○:啊雞掰有受傷沒有,順便去驗啦。(丙○○離開攤位)(攤位前未見乙○○)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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