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簡字第2591號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 (StefanoPaoloBertamini)
訴訟代理人 彭正皓
被告 楊賢碩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經言詞辯論終結後,原告具狀撤回訴訟,應再開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熊祥雲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許靜茹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簡字第2591號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 (StefanoPaoloBertamini)
訴訟代理人 彭正皓
被告 楊賢碩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經言詞辯論終結後,原告具狀撤回訴訟,應再開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熊祥雲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許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