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196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協商程序判決
100年度易字第196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凃永昌
凃順成上二人共同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賴忠杰 被告 吳玉聰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63
87、7930號),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認為適當,同意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協商判決程序,判決如下:
一、主文:凃永昌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叁年,且:㈠應自民國一00年八月五日起至一0二年三月五日止,每月五日前各給付 楊厚薇 新臺幣壹萬元。㈡應於一00年八月五日前給付 張麗治 新臺幣柒仟捌佰伍拾元,於一00年九月五日起至一0一年五月五日止,每月五日前各給付張麗治新臺幣陸仟元。
凃順成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且應於一00年八月五日前給付張麗治新臺幣柒仟捌佰伍拾元,於一00年九月五日起至一0一年五月五日止,每月五日前各給付張麗治新臺幣陸仟元。
吳玉聰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犯罪事實要旨:
林富程 (綽號「 志偉 」,原名 林志偉 )與 洪哲 祐、 陳偉全 (林富程、 洪哲祐 及陳偉全部分由本院另行審理中)、凃永昌、凃順成、 李仁峰 (其詐欺犯行部分,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1月確定)、綽號「 阿龍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及其他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自98年間即共組橫跨海峽兩岸之詐欺集團。該詐騙集團在臺灣以林富程為首,由林富程負責與中國、香港之成員連絡,洪哲祐、凃永昌、凃順成、陳偉全除提供自己所有之金融帳戶供被害人匯款使用外,並擔任領款之車手職務,而其等所領得之款項均交給林富程。林富程並承諾幫洪哲祐安排前往中國,以規避洪哲祐之前所犯毒品案件有期徒刑之執行。而凃永昌、凃順成每領取詐欺所得款項新臺幣(下同)10,000元,則可獲得700元之報酬。而吳玉聰基於幫助他人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不確定故意,自民國98年底起,在臺中市○○路、西屯路上某處,臺中縣霧峰鄉(現改制為臺中市○○區○○○路、景州路口附近,以每支手機門號1,500元之代價,將自己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 阿寶 」、綽號「 阿篤 」等之成年男子所申辦之電話號碼不詳之手機門號共11支,出售予林富程、陳偉全,供上開詐欺集團做為詐欺被害人及內部聯絡領款之詐欺犯行使用,以此方式幫助該詐欺集團從事詐欺犯行。而以林富程為首之上開詐欺集團之犯罪手法,均係由大陸、香港地區之詐欺集團成員,透過網路交友網站認識被害人後,再與被害人密切連繫聊天以取得被害人之信任,繼而成為男女朋友。之後,該詐欺集團成員見時機成熟,或以投資海外金融產品獲利頗豐為由,或以需要金錢投資欲借款為由,要求被害人匯款參加投資或向被害人借款,使被害人均陷於錯誤而依約匯款到其等所指定之陳偉全所有玉山商業銀行豐原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洪哲祐所有 彰化銀 行霧峰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及臺中縣霧峰鄉農會,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凃永昌所有臺灣銀行大里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凃順成所有臺中縣大里市(現改制為臺中市大里區)農會,帳號00000000000號之帳戶內。而被害人匯款後,大陸地區之詐欺集團成員即通知林富程,林富程再通知陳偉全、洪哲祐、凃永昌、凃順成等前往提領款項,並將所領之款項交給林富程,其等以上開方式共犯詐欺取財犯行。該詐欺集團自98年9月間起至99年7月止,分別為下列犯行(凃永昌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部分,僅限於㈤楊厚薇遭詐騙匯款200,000元至凃永昌所有臺灣銀行大里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及㈦張麗治遭詐騙匯款123,700元至凃順成所有臺中縣大里市農會帳號000000000000
0號帳戶部分;凃順成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部分,僅限於㈦張麗治遭詐騙匯款123,700元至凃順成所有臺中縣大里市農會帳號00000000000號帳戶部分):
㈠於98年9月中旬,由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為「 張衛國 」
(綽號「 阿國 」,MSN帳號[email protected])之男子,透過MSN交友網站認識 葉麗惠 ,雙方並成為網路上之男女朋友。於99年2月間,該名自稱「張衛國」之男子向葉麗惠佯稱自己為香港某公家機關之員工,需錢孔急云云,而向葉麗惠借款。之後由另一名自稱「馬先生」之詐騙集團成員再與葉麗惠聯繫,遊說葉麗惠借款給「張衛國」,否則「張衛國」將遭公司調查,而所借款項於99年10月間即會返還云云,使葉麗惠信以為真而陷於錯誤,依對方之指示於附表編號1所示之時間,匯款如編號1所示之金額到洪哲祐所有上開臺中縣霧峰鄉農會帳戶內。葉麗惠所匯入之款項,由 洪哲佑 提領出來並交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葉麗惠共遭詐騙1,925,200元。
㈡於98年11月間,由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為綽號「 小軍 」
(戶名:「沈默的月亮」,MSN帳號wtlai2009@hitmail.
com)之男子,透過「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認識 邱莉婷 ,並向邱莉婷自稱係中國源聚國際有限公司之員工,在香港投資部門任職,雙方因而成網路上之男女朋友。嗣於99年
4月間,自稱「小軍」之男子向邱莉婷謊稱有投資機會需要資金,並力邀邱莉婷一同加入投資。之後,由另一自稱「馬處長」之不詳詐騙集團成員與邱莉婷聯繫,先後以投資匯款、欲取回獲利需再次匯款為由,要求邱莉婷匯款至指定帳戶。邱莉婷信以為真而陷於錯誤,陸續於附表編號
2所示之時間,匯款如編號2所示之金額到洪哲祐所有上開霧峰鄉農會帳戶內。而邱莉婷所匯款項,均由洪哲佑提領出來並交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邱莉婷共遭詐騙764,000元。
㈢於99年5月間,由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為「 鄭飛 」(MS
N帳號:[email protected])之男子,透過網路認識 林羿 君,並成為網路上之男女朋友。該名自稱「鄭飛」之男子,偽稱係香港政府機關之企畫職員,以投資內地市場可獲利,且其大哥「任先生」之職權可使 林羿君 成為該公司之VIP為由,邀約林羿君匯款參與投資。嗣並以投資已獲利為由,要求林羿君再匯款繳納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始可將獲利轉匯回臺灣為由,要求林羿君再匯款。林羿君信以為真而陷於錯誤,而陸續於附表編號3所示之時間,匯款如編號3所示之金額到洪哲祐所有上開彰化銀行霧峰分行帳戶、陳偉全所有上開 玉山銀 行豐原分行帳戶內。而林羿君所匯款項,由洪哲祐、陳偉全提領一空並交付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林羿君共遭詐騙542,000元。
㈣於99年4月16日,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 鄭景文 」(MS
N帳號:[email protected])之男子,透過MSN交友網站而認識 謝惠美 。該名自稱「鄭景文」之男子,於同年
5月31日,對謝惠美佯稱自己屬於汶聯集團有限公司,現有投資機會,但需要非香港人士的海外資金投入,並以EM
AIL方式傳送「中國汶聯集團有限公司申請表」1份給謝惠美,以取信謝惠美。嗣於同年6月1日,又有該詐欺集團成員自稱「 任國強 」之男子以電話聯絡謝惠美,表示將提供臺灣會計師帳戶做為匯款之用。之後又告以投資已獲利,惟需先繳納匯費、保險費及稅金等費用,始可將獲利匯回臺灣云云,使謝惠美不疑有他而陷於錯誤,依對方指示於附表編號4所示之時間,匯款如編號4所示之金額到洪哲祐所有彰化銀行霧峰分行帳戶內。而謝惠美所匯款項,由洪哲祐提領出來並交付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謝惠美共遭詐欺2,514,250元。
㈤於99年4月20日,上開詐騙集團成員自稱「 楊明盛 」之男
子,透過交友網站「MATCH.COM」認識楊厚薇。該名自稱「楊明盛」之男子向楊厚薇佯稱自己任職於肯溫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若參與投資美國S&P500指數即可獲利為由,邀約楊厚薇投資。嗣後並以獲利頗豐,需再匯手續費、設定費等費用,始可將獲利匯回臺灣為由,要求楊厚薇繼續匯款。楊厚薇不疑有他而陷於錯誤,遂陸續於附表編號5所示之時間,匯款如編號5所示之金額至「 曹昌堯 」(該帳戶經查證係不明人士持偽造曹昌堯之國民身份證所冒名申請,曹昌堯業經本署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所有土地銀行士林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洪哲祐所有上開彰化銀行霧峰分行帳戶、及凃永昌上開臺灣銀行大里分行帳戶內。而楊厚薇所匯款項,均由洪哲祐、凃永昌提領出來並交付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楊厚薇共遭詐欺1,341,000元。
㈥於98年6月,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 岳子寒 」之男子,
透過「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認識 范淑惠 。該名自稱「岳子寒」之男子,於98年8月間,向范淑惠佯稱欲介紹范淑惠投資大陸政府民間集資之投資案。並由另1名有香港口音,自稱「王處長」之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來電遊說。范淑惠遂信以為真而陷於錯誤,而陸續依自稱「岳子寒」及「王處長」之男子之指示,於附表所示編號6之時間,匯款編號6所示之金額,至附表編號6所示之帳戶。其中除最後
1筆即99年5月11日所匯之460,000元,係匯到洪哲祐所有霧峰鄉農會之帳戶外,其餘款項均匯到該詐欺集團所掌控之香港海外帳戶內。范淑惠所匯款項,在香港由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提領一空,而在臺灣則由洪哲祐提領出來並交付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范淑惠共遭詐欺6,087,143元。
㈦於99年5月間,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 周嘉豪 」(MSN
帳號:[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之男子,透過「Hiraganatimes.com」交友網站認識張麗治,並成為網路上男女朋友。該名自稱「周嘉豪」之男子向張麗治佯稱自己為香港中信投資有限公司之企畫職員,可用職權使張麗治成為該公司之VIP客戶,以獲得內地市場之投資獲利云云,張麗治信以為真而陷於錯誤,於附表編號7所示之99年7月27日,匯款123,700元至凃順成所有上開臺中縣大里市農會帳戶內。張麗治所匯入之款項,隨即遭凃永昌、凃順成提領一空並交付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張麗治共遭詐欺123,700元。
㈧上開詐欺集團成員自稱「楊明盛」之男子,透過網路MSN
即時通認識 黃若文 ,而向黃若文佯稱可介紹黃若文投資公司,以獲取高利云云,使黃若文信以為真而陷於錯誤,於附表編號8所示之時間即99年6月14日,匯款80,000元到洪哲祐所有上開彰化商銀霧峰分行帳戶內。黃若文所匯入之款項,隨即遭洪哲祐提領一空並交付給林富程,由林富程分配使用。黃若文共遭詐欺80,000元。
三、證據名稱:㈠被害人邱莉婷、楊厚薇、黃若文、謝惠美、范淑惠、葉麗惠、林羿君、張麗治之指述。
㈡另案被告李仁峰之供述。
㈢證人 陳柏融 、曹昌堯之證述。
㈣華南銀行大安分行99年10月07日華安字第099000325號函附
葉麗惠帳戶之交易明細表、華南銀行世貿分行99年10月11日 華世存 字第09900421號函附葉麗惠之匯款單據。
㈤林羿君之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陳報單、受理
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反詐騙件紀錄表、匯款回條聯、反詐騙案件紀錄表。
㈥謝惠美之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
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陳報單、匯款申請書回聯條、汶聯集團有限公司資料聲明。
㈦楊厚薇之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紀錄表、存款憑條㈧范淑惠之反詐騙案件紀錄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
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反詐騙案件紀錄表、匯款資料、匯款申請書、范淑惠之匯款單據、資料、環宇先達國際有限公司聲明書。
㈨張麗治之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㈩ 黃若文之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
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存摺內頁影本、匯款申請書代收入傳票。
洪哲祐之霧峰鄉農會客戶往來明細表、邱莉婷、葉麗惠、范淑惠之匯款解收入傳票。
彰化銀行霧峰分行函附洪哲祐帳號00000000000000號之基本資料、交易明細表。
第一銀行函附洪哲祐00000000000號開戶資料、交易明細表。
洪哲祐霧峰農會提款畫面、臺灣銀行霧峰分行自動提款機提款畫面。
臺灣銀行函附凃永昌000000000000號帳戶基本資料、交易明細表、自動提款機提領金錢明細資料。
凃永昌之臺灣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凃永昌於大里土地銀行提款畫面、大里超商提款畫面、大里三信商銀提款畫面翻拍照片。
被告凃順成於大里農會提款畫面、仁化郵局提款畫面翻拍照片。
凃順成之大里市農會帳戶開戶資料、交易明細表。
陳偉全自動提款機提款畫面、玉山銀行臨櫃提款畫面翻拍照片。
玉山銀行豐原分行函附陳偉全0000000000000號帳戶申請資料、交易明細表。
陳偉全99年7月2日玉山銀行臨櫃提款畫面、99年10月14日玉山銀行ATM提款畫面。
土地銀行大里分行函附帳號000-000000000000號於99年6月21日之提款明細。
曹昌堯帳戶之取款憑條、土地銀行士林分行函附曹昌堯000000000000號基本資料、交易明細表。
臺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函附李仁峰之提款翻拍畫面照片、李仁峰之提款照片。
凃永昌臺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存簿1本、金融卡1張。
凃永昌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存簿1本、金融卡
1張。凃永昌霧峰農會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簿1本、金融卡1張。
凃順成大里市農會帳號0000000000000號存摺1本、金融卡
1張
四、處罰條文:刑法第28條、第30條第1項、第2項、第339條第1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3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五、協商判決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外,不得上訴。
六、本件如得上訴,而如不服本件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楊欣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黃泰能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被害人│匯款時間│匯款金額│匯入之帳戶│提領人│├───┼───┼──────┼───────┼────────┼─────┤│1│葉麗惠│99.2.2│74萬元│洪哲祐所有霧峰鄉│洪哲祐│││├──────┼───────┤農會,帳號460004│││││99.2.23│70萬5200元│00000000號帳戶││││├──────┼───────┤│││││99.5.6│34萬5000元│││││├──────┼───────┤│││││99.5.7│13萬5000元│││├───┼───┼──────┼───────┼────────┼─────┤│2│邱莉婷│99.4.9│20萬5000元│同上│同上│││├──────┼───────┤│││││99.5.12│55萬9000元│││├───┼───┼──────┼───────┼────────┼─────┤│3│林羿君│99.5.31│20萬2000元│洪哲祐所有彰化銀│同上││││││行霧峰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99.7.2│4萬元│陳偉全所有玉山銀│陳偉全│││├──────┼───────┤行豐原分行,帳號│││││同上│30萬元│0000000000000號│││││││帳戶││├───┼───┼──────┼───────┼────────┼─────┤│4│謝惠美│99.6.2│20萬5600元│洪哲祐所有彰化銀│洪哲祐│││├──────┼───────┤行霧峰分行,帳號│││││99.6.14│56萬9550元│00000000000000號││││├──────┼───────┤帳戶│││││99.6.15│113萬9100元│││││├──────┼───────┤│││││99.6.17│60萬元│││├───┼───┼──────┼───────┼────────┼─────┤│5│楊厚薇│99.5.31│24萬1000元│曹昌堯(經查證係│李仁峰││││││遭冒名申請帳戶,│││││││業經不起訴處分在│││││││案)所有土地銀行│││││││士林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99.6.10│35萬元│洪哲祐所有彰化銀│洪哲祐│││├──────┼───────┤行霧峰分行,帳號│││││99.6.11│20萬元│00000000000000號│││││││帳戶││││├──────┼───────┤│││││99.6.17│35萬元│││││├──────┼───────┼────────┼─────┤│││99.6.21│20萬元│凃永昌所有臺灣銀│凃永昌││││││行大裡分行帳號13│││││││00000000000號帳│││││││戶││├───┼───┼──────┼───────┼────────┼─────┤│6│范淑惠│98.9.4│21萬3460元│「 姜棋釗 」所有,│不詳││││││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受款地為香│││││││港九龍 彌敦道 788│││││││至790號│││││││││││├──────┼───────┼────────┼─────┤│││98.10.1│16萬7900元│「 何冠瑩 」所有,│不詳│││├──────┼───────┤中信嘉華銀行有限│││││同上│37萬元│公司,帳號727108││││├──────┼───────┤703600號帳戶,受│││││98.10.12│40萬1270元│款地為香港新界上││││├──────┼───────┤水新豐路138地下│││││同上│40萬500元│G/F││││├──────┼───────┼────────┼─────┤│││98.10.30│17萬6350元│「 黃如笙 」所有,│不詳│││├──────┼───────┤渣打銀行,帳號│││││同上│45萬元│00000000000號帳││││├──────┼───────┤戶,受款地為香港│││││同上│45萬2元│九龍彌敦道66-70│││││││號││││├──────┼───────┼────────┼─────┤│││98.12.30│46萬8630元│「 張至輝 」所有,│不詳│││├──────┼───────┤渣打銀行,帳號│││││同上│46萬1120元│00000000000號帳││││├──────┼───────┤戶,受款地為香港│││││同上│45萬2736元│九龍彌敦道66-70││││├──────┼───────┤號│││││98.12.31│25萬560元│││││├──────┼───────┤│││││同上│45萬9059元│││││├──────┼───────┼────────┼─────┤│││99.2.4│45萬6610元│「 潘樹民 」所有,│不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同上│44萬8946元│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受款地為香│││││││港中環皇后大道1│││││││號│││││││││││├──────┼───────┼────────┼─────┤│││99.5.11│46萬元│洪哲祐所有霧峰鄉│洪哲祐││││││農會,帳號460004│││││││00000000號帳戶││├───┼───┼──────┼───────┼────────┼─────┤│7│張麗治│99.7.27│12萬3700元│凃順成所有大里市│凃永昌、凃││││││中市農會,帳號06│順成││││││00000000000號帳│││││││戶│││││││││├───┼───┼──────┼───────┼────────┼─────┤│8│黃若文│99.6.14│8萬元│洪哲祐所有彰化商│洪哲祐││││││銀霧峰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