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審簡字第464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審簡字第46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審簡字第464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睿珊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年度偵字第617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江睿珊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甲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除聲請書附表更正為附表甲所示內容(即竊得商品、數量及價值欄位編號㈣之9更正為「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編號之2更正為「77乳加巧克力2條(18元)」)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江睿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被告於民國104年12月5日起至105年1月2日止,先後19次竊取告訴人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物品之行為,乃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相同之地點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屬接續犯,為包括之一罪。
㈢、爰審酌被告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竟貪圖小利而接續竊取告訴人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物品,顯不尊重他人財產權益之犯罪動機與目的,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犯罪手段尚屬平和,兼衡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現行刑法第2條第2項「關於沒收之規定,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是本件未扣案之如附表甲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本案之犯罪所得,均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黃美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書記官胡家寧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甲》┌──┬──────┬────────────────────┐│編號│時間│犯罪所得:品名、數量、價值(新臺幣)│├──┼──────┼────────────────────┤│一│104年12月5日│1.孔雀餅乾黑糖風味1包(18元)│││23時5分許│2.LOTTE草莓小熊餅乾1盒(39元)││││3.奇多隨口脆家常起司2包(18元)││││4.77乳加巧克力2條(18元)│├──┼──────┼────────────────────┤│二│104年12月6日│1.可口美酥原味1盒(39元)│││22時54分許│2.維力什麼玩意兒香辣休閒丸子1包(44元)││││3.奇多隨口脆家常起司2包(18元)││││4.77乳加巧克力2條(18元)││││5.咖啡廣場冰咖啡1瓶(26元)│├──┼──────┼────────────────────┤│三│104年12月7日│1.義美天然取向蔬菜蘇打餅1包(34元)│││23時4分許│2. 張君雅 小妹袂五香海苔丸子1包(27元)││││3.統一脆麵1組(47元)│├──┼──────┼────────────────────┤│四│104年12月8日│1.美廉社檸檬夾心酥1包(27元)│││22時55分許│2. 史奈德 蜂蜜芥末蝴蝶餅1盒(63元)││││3.張君雅小妹袂五香海苔丸子1包(27元)││││4.奇多隨口脆家常起司2包(18元)││││5.光泉果汁牛乳1瓶(78元)││││6.好勁道月見雞蛋麵條1包(29元)││││7.美廉社營養麵條1包(29元)││││8. 李錦記 舊庄特級蠔油1瓶(125元)││││9.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五│104年12月12│1.美廉社牛奶夾心酥1包(27元)│││日23時51分許│2.本味誠瑞士牛乳餅1盒(38元)││││3.統一脆麵1組(47元)││││4.奇多隨口脆雞汁1包(9元)││││5.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6.味全每日C柳橙汁1瓶(85元)│├──┼──────┼────────────────────┤│六│104年12月13│1.美廉社牛奶夾心酥1包(27元)│││日22時55分許│2.中祥自然之顏紫菜蘇打餅1包(38元)││││3.可口奶滋1條(38元)││││4.奇多隨口脆家常起司2包(18元)││││5.光泉巧克力牛乳1瓶(78元)││││6.科學麵1組(47元)│├──┼──────┼────────────────────┤│七│104年12月14│1.迷你奧利奧夾心餅乾1杯(65元)│││日21時4分許│2.奧利奧原味餅乾-香草1盒(45元)││││3.好勁道月見雞蛋麵條1包(29元)││││4.康寶火腿玉米濃湯1包(42元)││││5.統一脆麵1組(47元)││││6.黑松花茶綠茶1瓶(23元)│├──┼──────┼────────────────────┤│八│104年12月15│1.維力什麼玩意兒香辣休閒丸子2包(88元)│││日22時33分許│2.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3.奇多隨口脆家常起司1包(9元)│├──┼──────┼────────────────────┤│九│104年12月16│1.77新貴派花生巧克力1包(47元)│││日23時7分許│2.義美巧克力酥片1盒(29元)││││3.77乳加巧克力2條(18元)│├──┼──────┼────────────────────┤│十│104年12月17│1.維力什麼玩意兒香辣休閒丸子1包(44元)│││日20時25分許│2. 森永阿羅哈 -美味海苔1包(11元)││││3.森永阿羅哈-香濃起司1包(11元)││││4.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5.奧利奧原味餅乾-香草3盒(135元)││││6.好勁道月見雞蛋麵條1包(29元)│├──┼──────┼────────────────────┤│十一│104年12月19│1.奧利奧夾心巧克力三明治餅乾1盒(45元)│││日23時17分許│2.維力什麼玩意兒香辣休閒丸子1包(44元)││││3.森永阿羅哈-香濃起司2包(22元)││││4.光泉果汁牛乳1瓶(78元)││││5.歐維氏原味巧克力3條(57元)││││6.維士比馬力夯能量水飲料1瓶(28元)│├──┼──────┼────────────────────┤│十二│104年12月20│1.卡卡草莓棒1盒(14元)│││日22時43分許│2.奧利奧原味餅乾-香草1盒(45元)││││3.維力什麼玩意兒香辣休閒丸子1包(44元)││││4.森永阿羅哈-香濃起司2包(22元)││││5.歐維氏原味巧克力1條(19元)││││6.維士比馬力夯能量水飲料1瓶(28元)││││7.康寶火腿玉米濃湯1包(42元)││││8.好勁道月見雞蛋麵條1包(29元)││││9.美廉社營養麵條1包(29元)│├──┼──────┼────────────────────┤│十三│104年12月21│1.奧利奧原味餅乾-香草2盒(90元)│││日21時49分許│2.維力什麼玩意兒香辣休閒丸子1包(44元)││││3.卡卡巧克力棒2盒(28元)││││4.義美香濃牛奶泡芙2包(34元)││││5.森永阿羅哈-香濃起司-1包(11元)││││6.可可好朋友調味乳1瓶(96元)││││7.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十四│104年12月22│1.77乳加巧克力5條(45元)│││日22時31分許│2.卡卡巧克力棒1盒(14元)││││3.史奈德乾酪起司蝴蝶餅1盒(63元)││││4.維士比馬力夯能量水飲料1瓶(28元)││││5.光泉果汁牛乳1瓶(78元)│├──┼──────┼────────────────────┤│十五│104年12月25│1.桂格雙效認證高鈣脫脂奶粉1罐(639元)│││日22時23分許│2.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十六│104年12月26│1.SimpleLife紫菜蘇打餅1包(29元)│││日23時25分許│2.科學麵1組(47元)││││3.奇多隨口脆雞汁1包(9元)││││4.可可好朋友調味乳1瓶(96元)││││5.77乳加巧克力1條(9元)│├──┼──────┼────────────────────┤│十七│104年12月27│光泉巧克力牛乳1瓶(78元)│││日23時19分許││├──┼──────┼────────────────────┤│十八│105年1月1日│1.科學麵1組(47元)│││23時19分許│2.奇多隨口脆家常起司1包(9元)││││3.光泉巧克力牛乳1瓶(78元)│├──┼──────┼────────────────────┤│十九│105年1月2日│1.科學麵1組(47元)│││21時35分許│2.77乳加巧克力2條(18元)││││3.可可好朋友調味乳1瓶(96元)│└──┴──────┴────────────────────┘【附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5年度偵字第6171號被告江睿珊女19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新竹縣○○鄉○○路0段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一、犯罪事實:江睿珊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接續犯意,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在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商行公司)所經營、位於新竹市○○區○○路0段000號1樓之美廉社新竹中華三店內(下稱中華三店),竊取三商行公司所有、擺放於商品架上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得手後未結帳逕自離開該店。嗣三商行公司之店員 鄭孟偉 發現上開財物失竊,報警並調閱監視器錄影紀錄循線查獲。
二、案經三商行公司訴由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一)│被告江睿珊於警詢及偵│全部犯罪事實。│││查中之自白。││├──┼──────────┼────────────┤│(二)│告訴代理人 張至亞 於警│證明中華三店之上開財物遭│││詢及偵查中之指述。│竊之事實。│├──┼──────────┼────────────┤│(三)│證人鄭孟偉於警詢及偵│證明中華三店之上開財物遭│││查中之證述。│竊之事實。│├──┼──────────┼────────────┤│(四)│監視器錄影紀錄擷取照│全部犯罪事實。│││片61張及照片1張、員││││警偵查報告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各1份。││└──┴──────────┴────────────┘
二、所犯法條:核被告江睿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
檢察官廖啟村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
書記官陳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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