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38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訴字第123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238號原告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RobvanderWoude(董事長)訴訟代理人 郭雨嵐 律師
謝祥揚 律師 劉景嘉 律師被告交通部公路總局代表人 陳彥伯 (局長)住同上訴訟代理人 李元德 律師
吳子毅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6年3月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並定106年5月9日下午2時20分,於本院第5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曹瑞卿
法官林淑婷法官王俊雄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
書記官鄭聚恩

更多裁判書